当前位置:首页 > 备孕吧-分享备孕知识和怀孕成功经验
时间:7年前 (2018-02-07)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615
01
怀孕妻子被抽耳光
老公赶来飞踹对方
这几天一位打人的男人火了。
怀孕妻子在商场被女导购抽耳光,丈夫看到后立刻冲上去飞踹对方。
据调查,事情的起因是这位孕妇在商场排队上厕所,女导购插队,两个人起了些言语争执。
出来后,导购看孕妇就一个人,于是带着另外两个导购,对孕妇进行了围堵,先是猛地推了孕妇一把,然后狠狠地抽了孕妇一耳光。
就在不远处的孕妇老公,见状情绪非常激动,冲上去就把导购飞踹在地,并怒吼了一句:
“你敢再动我媳妇试试?”
事后,孕妇老公发朋友圈解释说:
打人不对,但作为男人,看到媳妇挨打,本能的想去保护,更何况媳妇肚子里,还怀着孩子,当时根本没时间考虑。
网友更是一边倒的支持孕妇老公:
很多网友在评论里,也分享了自己的亲身经历:
我怀孕的时候,我老公那状态跟“狼狗”似的,我身边有陌生人离我太近,都赶紧用手挡开,时刻护着我和娃;
老公在家怂的要命,前几天我和邻居,因为车库的事儿吵起来,邻居推了我一下,老公拎着铁棍就上去了……虽然没打起来,但是觉得老公好帅。
当然,也有网友评论说,每次在外受了委屈,老公不是不管,就是和自己讲道理:
上次去大理玩,一岁的孩子拿着店里的特产,我就打算买,但是不见卖家;
孩子不小心把特产掉在地上,我马上弯腰捡,这时候店里传来女人的骂声:
“ 真特么的没素质,你们往哪儿扔……”说了好多难听话,我委屈的不行,拉了拉旁边的老公,希望他能帮我说句话;
老公皱了皱眉头,然后说:“谁让你不好好看着孩子”,然后就转身出去了,任由老板骂我和孩子。
可以想象这位宝妈,当时是多么的孤独和无助。
其实女人在外受了委屈、被人欺负,需要的从来都不是男人的大道理——
而是男人宽厚的臂膀,而是男人无条件的站在你这一旁,而是男人那句:别怕,有我在。
02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
老公怎样帮助妻子维护合法权益
对于孕期、产期、哺乳期这“三期”女职工的权益,我国相关法律早有明确规定。但在现实中,却仍然有部分用人单位,他们无视法律规定,不仅忽视了对“三期”女职工应有的特殊保护,还以企业规章等种种理由为借口,随意对他们给予降薪、调岗甚至辞退。尤其近年来,随着国家二孩政策的放开,这种因用人单位恶意侵害职工权益而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可谓并不少见。那么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当公司违法解除解除怀孕期间的员工劳动合同,员工有两种维权方案。
第一种,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时。若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到期,则仲裁或法院会撤消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到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该补偿金应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08以前工作的年限不计算,从08年开始计算)。
第二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得”就是硬性规定,不可违反。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怀孕女工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劳动者不愿意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用人单位则应按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至于员工选择那一种方式,取决于员工未履行完的劳动合同期的长短及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长短,若员工未履行完的合同期较长,但工作年限较短,第一种方式能较好维护权益。若工作年限较长,因违法解除按工作年限的双倍赔偿,第二种方式能较好维护权益。
--end--
联系我们
◆ 官网 ▏www.fayelawyer.com/
◆ 电话 ▏400-6622-660
◆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1栋12楼1201
◆ 来源 ▏窈窕妈妈、华律网
我们专注于
公司法务| 婚姻家庭 | 合同纠纷 |
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
网友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