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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7年前 (2018-02-19)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266
网友:2016年8月17去教育局请产假,教育局人事股说产假还是原来的98天,新的产假规定不是在2016年一月一号就开始执行吗,为什么咱们的教育局到现在还没有执行,有什么文件不让执行吗,如果没有为什么不执行,请给我们一个说法,这是我们享受的正常权利
县教育局: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6年8月16日,靖边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期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的通知》(靖政人口计生领办发﹝2016﹞3号),我局为了贯彻落实好、宣传好中、省颁布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出台的相关指导性文件精神,近期对《靖边县教育系统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规定》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产假由原来的98天增加到168天(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天)。
最后,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来源:靖边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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