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通知

时间:7年前 (2018-03-07)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747

导读: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符合条件:(根据鄂人口委[2005]25号文件精神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可以享受)

①申报人为农业户口;

②1973年至2001年没有违反我省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

③现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含收养的子女)

(一个子女:有独子证;两个女孩: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④年满60周岁;

标准:每人每月享受120元,一年1440元奖扶金。

申报单位:申报人户籍地

需提交的证件、材料: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子女户口本复印件、一寸彩照3张、街社保所出具的农场农工、企工的证明,一个子女的还要出具未享受企业退休一次性奖励3500元的证明。

请符合以上条件的居民带上需提交的证件、材料于2018年1月10日前来居委会办理。

 

 

                             恒春里社区居委会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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