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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7年前 (2018-03-07)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615
关于 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医疗扶助工作开设就医绿色通道的通知
各 乡镇(社管委)计生办 、计划生育协会, 民乐县人民医院、民乐县中医医院、民乐县妇幼保健院,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省计生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疗扶助工作开设就医绿色通道的通知》(甘卫发 [2016]317 号)和市卫生计生委、市计生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疗扶助工作开设就医绿色通道的通知》(张卫计发 [2017]27 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在就医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现就我县做好开设就医绿色通道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服务方式及定点医疗机构
(一)服务对象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独生子女发生死亡或伤残(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且女方年满49周岁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及伤残子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因丧偶或离异形成的单亲家庭成员,单亲一方需年满49周岁。
(二)服务方式
符合以上条件的服务对象,持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县级计生协会办理《甘肃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医疗服务证(卡)》,凭证优先享受医疗服务。
(三)定点医疗机构
1 、县级医疗机构:民乐县人民医院、民乐县中医医院、民乐县妇幼保健院。
2 、基层医疗机构:各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 、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设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就医绿色通道,在挂号、划价、交费、取药等服务窗口,张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就医绿色通道醒目标识,由导诊人员负责引领,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就医给予优先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一)在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中,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列入家庭医生签约重点人群,率先实现家庭医生签约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的全覆盖。
(二)由家庭签约医生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评估,为其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
(三)凡持《甘肃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疗服务证(卡)》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在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享受优先挂号并免收普通挂号费、优先就诊、优先缴费、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
(四)每年县级计生协会安排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免费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五)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住院及急救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按照有关医保政策予以报销。
(六)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妇住院治疗时,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工作的通知》(甘卫发〔2016〕86号)要求,享受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助政策。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开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就医绿色通道,做好医疗服务工作,是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各乡镇(社管委)计生办、计生协会要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 各乡镇(社管委)计生办、计生协会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及时将定点医疗机构名录告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并指导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完善工作措施、制定就医流程,做好开通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就医绿色通道相关工作。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就医便捷服务等优惠政策,负责协调患者在就医方面遇到的问题。
(三)严格管理。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疗服务证(卡)由省卫生计生委按国家要求统一设计,市卫生计生委制作,县计生协会负责发放、审验、使用、跟踪、注销等管理工作,医疗扶助证(卡)在本省范围内使用。各乡镇(社管委)计生办、计生协会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疗扶助制度,及时向县卫生计生委和县计生协会反馈工作情况。
民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民乐县计划生育协会
2017年4月6日
关于民乐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疗救助工作开设绿色就医通道的政策解读
1 、开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疗救助工作绿色就医通道的目的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省计生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疗扶助工作开设就医绿色通道的通知》(甘卫发 [2016]317 号)和市卫生计生委、市计生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疗扶助工作开设就医绿色通道的通知》(张卫计发 [2017]27 号)文件精神,帮助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就医难的问题、提供便利的就医条件,延伸医疗卫生服务帮扶机制,减轻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看病就医负担,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医疗保障水平,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全县各医疗机构开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绿色就医通道。
2 、服务对象、服务方式及定点医疗机构
(一)服务对象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独生子女发生死亡或伤残(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且女方年满49周岁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及伤残子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因丧偶或离异形成的单亲家庭成员,单亲一方需年满49周岁。
(二)服务方式
符合以上条件的服务对象,持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县级计生协会办理《甘肃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医疗服务证(卡)》,凭证优先享受医疗服务。
(三)定点医疗机构
1 、县级医疗机构:民乐县人民医院、民乐县中医医院、民乐县妇幼保健院。
2 、基层医疗机构:各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 、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设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就医绿色通道,在挂号、划价、交费、取药等服务窗口,张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就医绿色通道醒目标识,由导诊人员负责引领,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就医给予优先服务。
3 、服务内容
(一)在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中,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列入家庭医生签约重点人群,率先实现家庭医生签约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的全覆盖。
(二)由家庭签约医生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评估,为其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
(三)凡持《甘肃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疗服务证(卡)》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在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享受优先挂号并免收普通挂号费、优先就诊、优先缴费、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
(四)每年县级计生协会安排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免费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五)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住院及急救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按照有关医保政策予以报销。
(六)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妇住院治疗时,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工作的通知》(甘卫发〔2016〕86号)要求,享受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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