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不是小姐,院长不是老鸨–评”东莞警方强迫怀孕医生和解“事件

时间:7年前 (2018-02-10)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276

导读:

请警察不要把医生当小姐,请院长也不要做老鸨,即使这是在东莞!

    东莞,一个以小姐和“莞式服务”闻名全国的城市,最近又在医疗圈里火了。

       2016416日,一篇题为《怀孕儿科医生被打,反被当打架嫌疑人监禁》的文章在网络迅速流传并引爆舆情,引起了医疗系统的同仇敌忾和轩然大波。据文章称:广东东莞市常平医院儿科一名怀孕1月的女医生,因拒绝一个5个月患儿母亲的插队要求,遭到对方辱骂和袭击。此后双方被带到派出所,派出所强迫其接受调解,由于其不接受和解,派出所竟对其进行监禁,将她和其他犯罪嫌疑人关在一起,并威胁要用手铐拷她,最终其被迫接受调解。

       这篇文章一瞬间引燃了中国医务人员的怒火。从11部委联合发文打击涉医暴力到最近出台的的号称史上最强的4部委联合发布的维护医生权益的文件,中国医生已经受够了一次次雷声大雨点小的欺骗。而中国医生对政府和执法机关的信任,也在一次次令人无语的现实面前迅速的流失。

       舆情发酵后,当地有关部门迅速发出声音,表示一定查明真相并依法处理。

       坦率的说,我对查明真相一事不抱太大希望。这并不是我怀疑有关部门的诚信。面对如此汹汹的舆情,敢于造假包庇的恐怕不多。但是,事发突然,很多事情注定由于缺乏旁证而永远处于各说各话的阶段。比如警察有没有威胁当事者如果不和解就使用手铐,我想当事警察就算做了也肯定是打死都不承认的。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有高层的介入,我们得到的真相也注定是片面的真相。

       当然,即便如此,最终的事情经过,我们也只能依靠有关部门的调查。只要符合逻辑有理有据,无论是否符合我们的预期,无论是否对当事医生有利,我们应该接受权威部门的最后调查结论。所以,我本来只想保持关注,并耐心等待事情的真相。

       但是,当我看到记者对当事院领导的采访后,我实在无法再冷静的等待下去。作为一个医生,作为一个男人,有些话我实在不吐不快。

       这是记者对当事院领导的采访记录:

医生不是小姐,院长不是老鸨–评”东莞警方强迫怀孕医生和解“事件-怀孕期

       我重复一便:在最终调查结果出来之前,我们不可以轻率的相信任何一方。但是,综合各方面的信息,结合正常的逻辑分析,我想有几个基本事实是可以认定的:

       1.患儿家长想插队而被医生拒绝,引发了冲突。这一点恐怕无法作假。总不能一个正在值急诊的儿科医生在半夜三更主动挑衅患儿家属吧?

       2.当事医生身怀1月身孕情况下,被派出所人员长时间扣押。从23点到派出所至第二天凌晨8点短时间离开去医院检查身体,时间长达9小时。此后她很快回到派出所,又失去自由,直到签完调解协议才离开。上述事实恐怕也无法作假。至于有没有威胁铐手铐有没有和其他犯人关在一起,我们目前难以认定。

       3.当事人在23点被带到派出所,然后在凌晨4:32分给院长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他录完口供派出所不让走,一定要调解。这一点,也难以作假,尤其是在涉事院长对这位医生非常不满的情况下。我提醒大家注意,这是一个重要的旁证,院长的说辞侧面证明了:派出所确实存在强迫调解,且不和解就不让对方离开的情况。

       4. 根据最后调解协议,患者向医生道歉。也就是说,当事警察非常清楚的认定这件事情的责任方是患者。医生是在对方是责任方的情况下,违背自己意愿接受了调解。

       我们抛开所有的细枝末节,仅就上述可以基本认定的事实,谈谈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说,这件事情,是不是医患纠纷?

       我认为,不是!

       2009年,福建南平,一个患者术后死亡,家属拒绝走正常司法程序。在索赔巨款未果后,纠集一群暴徒,先是挟持医生做人质,然后拿刀追砍医生,最后纠集数十人扬言烧掉医院。在人质被挟持的时候,当地警察选择“维持秩序”;在医生被砍杀的时候,防暴警察选择在一旁坐视;在暴徒要烧掉医院的时候,当地政府选择强迫医院赔偿巨款以平息事态。暴徒当着数百名警察的面洋洋得意分钱的场景,成为中国法制史上最耻辱的一页。

       此后,南平市延平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同于单一的刑事案件,不简单是抓不抓人的问题,党委、政府选择处置方式时,都是非常慎重的。”“总的原则,就是绝不允许因为处置不当引发更大的矛盾。将医患间的纠纷,转变为患者家属和公安机关甚至政府的矛盾。

       几年过去了,再次重温这种言论,我依然被某些官员的无耻气的发抖、

       医患纠纷不是一个大筐,什么事情都可以往里面装。我们不能把所有的涉及医生和患者的冲突和事件,都简单粗暴的认定为医患纠纷或者医患矛盾。医患纠纷,应该有其严格的定义和边界。

       所谓医患,是双方发生医疗关系时的身份。只有当双方建立了医疗行为,只有双方的纠纷是针对医疗过程本身的纠纷,只有双方遵循医学的规律和法律来解决的纠纷,才是医患纠纷。当暴徒挟持侮辱殴打人质的时候,这还是医患纠纷吗?当暴徒打砸医院砍杀医务人员的时候,这还是医患纠纷吗?当暴徒堵塞交通威胁炸掉医院的时候,这还是医患纠纷吗?不是!这是恶性暴力犯罪!

       回到我们东莞这件事情上,医生诊疗行为尚未开始,双方尚未建立医患的契约关系。而事情冲突的原因并不是对医疗行为有争议,而是一方向插队被拒绝。

       这特么是哪门子的医患纠纷!这完全就是一方寻衅滋事扰乱医疗秩序!

       第二个问题:当事警察处置是否有严重过错?

       我认为是有的。即使我们目前没有确凿证据证明而且以后可能也永远不会有确凿证据证明警察采用铐手铐等办法威胁当事人逼迫其和解。

       但是,当事者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是做不了假的,当事人凌晨432分给院领导打电话称不和解就不让走是做不了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 75 《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已经200467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04101日起施行。

       规定第七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表明执法身份后,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第八条: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当场盘问、检查后,不能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盘问:(一)被害人、证人控告或者指认其有犯罪行为的;(二)有正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行为嫌疑的;(三)有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嫌疑且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可能是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的赃物的。

根据上述规定,只有公安机关对当事医生“不能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前提下,才有权将其带回派出所继续盘问。

对于这件事情,是否事实不清以至于无法排除医生的“违法犯罪嫌疑”以至于必须将一名正在值夜间急诊的儿科医生从岗位上带离,带到派出所继续盘问,我持保留意见。但是,这还不能说明派出所有严重的违规。

接着看:

第十条:对符合本规定第八条所列条件,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适用继续盘问,但必须在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的4小时以内盘问完毕,且不得送入候问室:(一)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二)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三)已满70周岁的老年人。

问题来了。当时的双方,一个是怀孕1个月的妇女,一个是带5个月孩子的哺乳期妇女。两人的盘问时间都不能超过4小时。很明显,涉事的警察扣押当事人的时间远远超过了法律的规定!

至于医生文中提到的“警方有权扣留你24小时”,应该是来自于第十一条:继续盘问的时限一般为12小时;对在12小时以内确实难以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24小时。

但是,我们需要注意:该规定指的是“难以证实或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情况下,对嫌疑人继续进行盘问,而不是指的你可以强制扣留对方24小时逼迫对方和解!从最后当事医生接受对方道歉双方和解来看,貌似不存在什么“难以证实或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

事实上,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应当严格依照本规定的适用范围和时限适用继续盘问,禁止实施下列行为:(七)以连续继续盘问的方式变相拘禁他人。

综上所述,涉事的警方,确有严重违法,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嫌疑!

说到这里,我本来想收笔了。但是,我实在忍不住,想说说这件事情中的这位院长。

讲真,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恬不知耻的院长。

“扔什么凳子啊,就是拿个凳子,你吓我,我吓你”。这种话,已经超出了我作为一个医生,作为一个男人的容忍底线。

一个年轻的女医生,怀孕1月,在半夜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因为拒绝患者的不合理要求,被人拿着凳子砸(或者吓)。我想,但凡一个稍微有点道德,有点良知,有点同情心,有点底线的人,都说不出这种话。

试问,如果被人半夜拿着凳子砸或者至少威胁要砸的年轻怀孕妇女,是你的姐妹,是你的妻女,你是否能说的如此轻巧,能否说的如此满不在乎?

此后,当一个怀孕的年轻医生被半夜从岗位带走,并一直扣押到凌晨4:32分,当她给他打来电话告诉你警方说不和解就不让走的时候。我想,任何一个正常的有血性的男人有担当的领导,都应该会立即从被窝里爬起来赶到派出所,为自己的员工,为自己的姐妹据理力争,想方设法维护其合法权益,而不是说句不咸不淡的场面话之后,倒头接着睡。

当然,据说,医院也并不是什么都没有做。他们排了一个人始终陪着这位医生。这或许能给她些许的安慰吧。可是,当你的员工收到威胁,当你的姐妹权益收到侵犯的时候,你到底做了什么具体的事情,采取了什么具体的措施呢?

难道,常年的仕途生活不仅已经彻底阉割了你身上的雄性特征,甚至让你的人味都分毫不剩了么?

东莞,一个因为小姐和“莞式服务”闻名的城市。当年泛滥到名扬天下的色情行业,足以证实当地政府高超的行政能力、良好的社会风气和当地警方雷厉风行的执法风格。当然,最近几年当地已经对色情行业进行了雷厉风行的打击。

但是在这件事情上,我看到的当地警方,不像在处理一起寻衅滋事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破坏正常秩序的治安案件。而似乎是在处理一起嫖客和小姐的纠纷。

而这位当事的院长身上,我也没有看到任何的现代化医院管理者应有的人文素养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他就像一个老鸨子在处理自己手下小姐和嫖客的纠纷。

 举目所及,一场儿科医生荒已经蔓延全国。卫计委不得不降低儿科执业医师准入门槛,并设法让内科医生去儿科顶岗。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公开提出要加快全科医师及儿科医生培养。从没有一个行业能够得到高层领导如此的重视。从没有行业的某一个科室,能够出现在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

    请警察不要把医生当小姐,请院长也不要做老鸨,即使这是在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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