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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7年前 (2018-02-12)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883
怀孕母畜应用抗菌药物不当,会影响胚胎的生长发育,使胎儿致畸、致残,甚至造成胎儿死亡。下列抗菌药物进入母体后对胎儿有不同程度的毒害作用,应禁用或慎用。
1、四环素类
本类药物可使孕畜肝脏脂肪变性,呈急性肝脏损害;对骨骼组织的生长发育有较严重的影响,并且能透过胎盘屏障,引起胎儿的肝脏、肾脏损害;还能和二价离子,如钙离子、铁离子等形成络合物,沉积在胎儿的牙齿和骨质中,抑制其生长。妊娠后期应用四环素可引起胎儿颅内压升高、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畸形。四环素及其同类药物是孕畜禁用的药物。
2、喹诺酮类
此类药物包括氟派酸、环丙沙星、氧氟沙星等。该类药物的作用机制系抑制DNA旋转酶,而影响蛋白合成,又有对幼年动物软骨损害作用,应避免用该类药物。
3、磺胺类药物
此类药物可干扰叶酸代谢而发挥抑菌作用,而且可与胆红质竞争蛋白质结合点,引起新生仔畜黄疸,使胎儿致畸(除非补充叶酸)。长期应用磺胺类药物能抑制骨髓的造血功能,引起白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以及溶血性贫血,故孕畜禁用。
4、多粘菌素类
该类药物具有肾毒性和神经毒性,引起蛋白质尿、血尿、步态不稳、共济失调等症状,能透过胎盘屏障,对生物膜有破坏作用,不宜用于妊娠期母畜。
5、抗真菌药物
多烯类(制霉菌素类)及灰黄霉素可通过胎盘屏障,具有肝肾毒素和致畸作用,为孕畜禁用药品。
6、抗菌增效剂
抗菌增效剂多属苄氨嘧啶类化合物,抗菌制剂是抑制一氢叶酸还原酶使二氢叶酸不能还原成四氢叶酸而阻止细菌核酸合成。此药能使胎儿致畸,孕畜禁用。
7、利福平
它对小鼠有致畸作用,母畜妊娠早期不可应用。
所以孕畜选用抗菌药物非常重要,青霉素类可以安全地使用于孕畜,对胎儿没有毒性,如青霉素C、氨苄青霉素等;头孢菌素类,如头孢氨苄、头孢唑啉等也可安全地对孕畜使用。此外大环内脂类,除红霉素脂化物外,红霉素碱、麦迪霉素等均无显著毒性,也不易透过血胎盘屏障,故可考虑选用。
8、氨基糖甙类
本类药物损害第8对脑神经,造成前庭功能和听觉的损害,对肾脏也有较强的毒害作用,并且易通过胎盘屏障,对胎儿造成严重损害,禁用于孕畜。
9、甲硝唑
甲硝唑能减少细菌繁殖机能,使细菌的基因突变率增加,所以甲硝唑具有致畸作用,能透过胎盘屏障,通过乳汁排泄,怀孕期和哺乳期母畜应慎用。
10、万古霉素
本药可通过胎盘屏障,损害胎儿第8对脑神经,孕畜禁用。
11、大环内酯类
红霉素毒性较低,但可透过胎盘和进入乳汁。一般情况下,红霉素及具各种酯化物是妊娠期和哺乳母畜慎用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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