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再生育审批(农业人口)流程

时间:7年前 (2018-02-18)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963

导读:

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夫妻双方提出的再生育申请;

(二) 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

(三) 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四) 村(居、社区)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人户分离的,需提供夫妻双方现居住地和户籍地的婚育情况证明;

(五) 《生育服务证》;

(六)夫妻双方近期2寸横排免冠合影照片;

(七) 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再婚夫妻要求再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供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双方或一方的《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等。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相关审查、审批发证机关提供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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