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荐读】列岛记忆之我与嵊泗计划生育(上)

时间:7年前 (2018-03-11)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646

导读:

作者
简介

施凤英,籍费:上海松江。曾任浙江省嵊泗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嵊泗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巡视员,浙江省人口学会会员,全国计划生育先进个人


我于 1954 年 5 月因爱人关系,由内蒙古乌兰浩特市调到浙江省嵊泗县卫生科工作。

从内蒙古到嵊泗,需要到杭州,去省委组织部转人事关系。当时省委组织部要把我留在杭州,并答应把我爱人陈士鹏也调到杭州。我当时年轻,有一股蓬勃朝气,认为从边疆到海岛都是为人民服务,况且嵊泗不肯放陈士鹏,因此,也就毅然赴海岛工作。四十多年海岛生活的酸甜苦辣难以言表。

当年到嵊泗是从上海十六铺码头乘船,那夜在船上第一次尝到了晕船的滋味。那时候的交通船没有铺位,只能席地而坐,或在舱板上席地而卧。五六月份的气候,夜里海风吹来冷得人发抖,好心的船工把我叫到船舱里。半夜时分,船晃动得厉害,头晕恶心,只能席地而卧,等到船平稳些,我起来一看,身上衣服上都沾满了呕吐物,真是狼狈不堪。经过一夜风浪颠簸,第二天一大早,天刚蒙蒙亮时到了青沙海边(当时县政府设在青沙),眺目远望,大海无边无际,哪里有码头……一会儿摇来一只小船,原来要用小舢板驳到岸上。如果涨潮,小舢板可以直接靠岸;如果退潮,还要船老大背着蹚水到岸边,我从广阔的草原到浩瀚的大海,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一下子给惊呆了。从此我从风吹青青草儿见牛羊的辽阔草原,来到了滔滔长江水、滚滚东海浪的孤岛。


当时青沙是县政府所在地,却是一个高高石头山、矮矮小民房、弯弯盘山路、窄窄小弄堂的村落,但是我没有放弃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没有削弱年轻人的蓬勃朝气,没有放弃我真挚的爱情,心甘情愿地留了下来。

第二天(1954 年 6 月 1 日),我报到后被分配在县卫生科工作,当时卫生科没有办公室,科长是卫生院院长杜惕冰兼,卫生院文书庄汉国协助收发卫生科文件,我报到后卫生科才有了专职干部,办公室就在文教科里放一张办公桌。7 月,我由县委安排与其他部门的同志一起去浙江省行政学院学习三个月。回来后,全职担负了县卫生行政工作。

同年冬天,县政府从青沙搬到菜园镇,办公室还是我一个人,仍和文教科合署,屋子中间用文件橱分隔出三分之一,既是办公室,又是我的宿舍。第二年,卫生科总算有了自己的牌子,有了半间办公室,但仍兼宿舍(办公室内放一张单人床)。

当时卫生机构有县卫生院在青沙。内科吴光潜、外科蒋寿石、产科姚秀琴、都是苏南行署分配来的。只能治疗一般疾病,外科连阑尾手术都不能做,遇到危重疾病只能送到上海。全县有嵊山、大洋卫生院,菜园卫生所。卫生防疫站设在菜园镇一个老百姓的民宅里。

嵊泗是一个岛县,除泗礁岛有四个乡镇可以步行以外,其余都要乘船。当时医疗条件非常差,乡、镇有极少几个老医生行医,卫生科开办卫生员和赤脚医生培训班,并把私人诊所医生组织起来,成立了嵊山和泗礁联合诊所,嵊山联合诊所张海通、泗礁联合诊所张润之,他们二人当时在群众中威信比较高,初步解决了群众缺医少药的问题。

1972年 9 月,根据国务院〔1971〕51 号文件精神,嵊泗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1973 年起,贯彻“晚、稀、少”的原则,“晚”即晚婚晚育,要求婚龄为城镇人口男女平均 25 周岁,农村人口男 26 岁,女 24 岁;“稀”即要求生育间隔时间 4 年以上;“少”指一对夫妇只生两个孩子,禁止第三胎。实行免费供应避孕药具,免费施行节育手术。 

渔区的生育因传统习惯影响,“养儿防老”“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的观念比较突出,生育处于无计划状态。

1973年 4 月,我调入县计划生育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防疫站内,办公室人员共 3 人(除了我以外还有两位是从县防疫站和枸杞卫生院借调的)。

对我来说,做这项工作,开始是一头雾水,满脑子空空的,不知如何抓。又没有老师指导,完全要靠自己摸索。在基层辗转地蹲了十多年,死板的工作和生活已冲刷了工作的热情和信心,心理上已准备默默地度此一生。由于计划生育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既要做好人的思想工作,破除旧的生育观,把计划生育政策落实到人,又要关心妇女们的身心健康,不能搞强迫命令。因此,我想要做好这项工作,只有深入到群众中去,摸清情况,掌握好第一手资料,做妇女们的贴心人,才是关键。当时办公室只有三个人,除留一人处理日常工作外,我就和其中一人,一个乡村一个乡村调查生育、节育、婚龄等情况,把每个乡、村的各年龄段的结婚对象(到达婚龄逐年结婚比例)、育龄妇女的生育情况、婚后什么时候出生第一胎、安排生第二胎的时间以及育龄妇女采取节育措施的状况,逐村逐户登记在册。各村都有几本明细账,便于各乡镇专职干部心中有数,统筹安排出生人数,做到有的放矢。每季的专职干部会议上,教他们如何登记,如何计算每种对象的比例,专职人员有的只有初小文化程度,经过我一遍一遍带教,都学会了各种报表的计算方法。省、市计生委检查结果,认为嵊泗县计划生育工作报表最真实,没有水分。我们培养典型,树立榜样。经常下基层召集各村的育龄妇女开会,讲解计划生育的政策和应采取的节育措施,按不同对象落实不同的节育措施(即婚后安排出生第一胎数,间隔四年安排第二胎的,按不同时间采取不同的节育措施。如刚出生的可以放环,即将可以生第二胎的以服药和外用为主,已出生第三胎以上的即采取绝育措施)。同时我们还组织了技术力量,对各乡村的育龄妇女进行妇女病检查,还到湖州市采购中成药为患病妇女免费治疗,把节育措施送下乡。人民医院妇产科和各乡镇的妇幼卫生工作者都尽心尽力,特别是县人民医院妇产科李国萱医师带着手术队一个个乡村落实节育措施。她的精湛技术、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博得了一致好评,被评为计划生育全国先进个人。

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中,各级领导都很重视。从 1974 年起各乡镇都陆续配备了一名专职计划生育宣传员,各乡镇的妇女干部配合默契,全县上下有一支不怕苦、不怕累、不怕骂的硬骨头队伍,这对计划生育工作正常开展有了保证。当时全县的计划生育工作以小洋乡最为突出,针对这些困难我们首先在小洋乡搞了试点,对育龄妇女按自愿原则,全部采取了节育措施(即结婚年龄男 26 岁、女 24 岁;生育间隔 4 年以上,安排第二胎;禁止生育第三胎),小洋乡首先成为全县和地、省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同年 11 月计生委改名为“嵊泗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嵊泗县计划生育办公室”,有工作人员 4 人。


来源:嵊泗县政协《列岛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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