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之后怀孕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赔不赔?

时间:7年前 (2018-01-27)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577

导读:

很久之前,交通君跟盆友们讲过不同情形下被扶养人生活费怎么赔偿,也讲过胎儿也可以作为原告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今天再来讲一种尚有争议的情形:交通事故发生后才怀孕,能否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PS: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各种情形可在自定义菜单【赔偿篇】—【赔偿标准】中获取,胎儿作为原告的文章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一种声音


  2011年,小岳被酒驾的王某撞成十级伤残。

  2013年小岳儿子出生,同年小岳将王某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庭审中,王某和保险公司提出,小岳的儿子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第二年才怀上的,所以不应当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

  但苏州吴江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小岳对儿子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虽然事故发生时,小岳的儿子还没有出生,但小岳因伤致残,丧失了一定劳动能力,其抚养能力必然受到一定减损,且此种抚养能力的减弱必然延续到儿子出生,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法院最后认定王某的侵权行为与小岳抚养儿子的抚养能力减弱这一结果的发生具有直接的因果联系,判决王某应当赔偿小岳主张的被扶养人生活费。

另一种声音

《浙江省高院民一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费用项目有关问题的解答》

十二、受害人在侵权行为发生后、起诉前被扶养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应如何计算?

答:侵权责任的承担应以侵权行为人的合理可预见性为原则,即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范围应限于侵权行为人在实施侵权行为当时可以合理预见的损害后果。由此,被扶养人生活费应以侵权行为发生时被扶养人的情况为标准进行核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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