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应当至少接受几次产前检查并住院分娩.首次产前检查应当在怀孕几周以前?

时间:7年前 (2018-02-05)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208

导读:

      

怀孕的过程是对准妈妈身体状况全面考核的过程,各脏器功能负担加重,如果不能耐受将会出现种种疾病,定期接受规范的产前检查就是为了全面了解孕妇整个孕期身体健康情况,及时发现异常并积极处理。产前检查还可以明确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及早发现胎儿疾病,产前检查时的保健知识的宣教和指导能提高孕妇的自我保健能力。

       产检次数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略有不同,完整规范的产检次数是9- 11次。但在整个妊娠期间孕妇至少要进行5次产前检查,孕早期一次,孕中期一次,孕晚期三次。如属高危孕妇,应酌情增加产前检查的次数。

1.首次产前检查应当在怀孕12周末以前

       孕早期的保健是孕妇和胎儿健康的基础,孕妇在12周之前应接受首次产前检查。一般在测定尿HCG阳性时,建议做一次B超,可以明确妊娠的诊断并确定孕龄。确诊妊娠后,应在12周末以内及时前往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 《孕产妇保健手册》。《孕产妇保健手册》是一本集孕产期保健指导、孕妇自我观察和医院检查、处理记录于一体的图文并茂的小册。《孕产妇保健手册》建立过程中社区医生通过询问和检查可以对孕妇的健康情况进行初步的评估、筛查和针对性的指导。早孕建册可以使孕妇及早纳入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网络,及时得到相应的保健服务和指导。

首次产前检查的内容

       医生通常会详细询问孕妇个人和家庭的健康情况,包括:一般情况,月经情况及末次月经时间,孕产史,慢性疾病、既往手术史,配偶及双方家族健康情况及遗传病史等,同时进行妇科及全身检查,包括:身高、体重、基础血压、心肺、甲状腺、乳房等检查,以及血尿常规、性传播疾病 (梅毒、艾滋病)等检测。医生会根据上述检查结果,确定是否可以继续妊娠。并对高危妊娠进行识别、筛查和管理。

       如果本次妊娠你已经出现阴道流血、腹痛、或既往有胚胎停育或不良生产史,或有全身其他慢性疾病,或家族遗传病史等情况,都可尽早转去相关医院进行检查和咨询。

       孕早期(孕13周前)是受精卵、胚胎分化发育形成各器官的重要阶段,对来自各方面的影响特别敏感,首次产前检查时医生会进行孕早期的产前保健指导,指导孕妇做好自我保健避免不良因素对胚胎或胎儿的影响。

2.孕中、晚期的产前检查

       孕中期(孕13-28周)。孕妇应到有接产资格的医疗机构接受定期检查。一般孕中期产检频率为每四周一次,对高危孕妇应适当增加检查次数,早期诊断,及时治疗或转诊。

       每次产检会询问孕妇的饮食情况,有无腹痛、水肿、阴道流液等情况,并且进行血压、体重、宫高腹围、胎位、胎心率、血尿化检等检查,了解孕妇的身体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一步完善辅助检查,包括肝肾功能、肝炎病毒、甲状腺功能、血糖、生殖道感染源、宫颈细胞学检查和心电图等。有条件的前提下,按孕周不同进行以下疾病筛查:第7-22周间的母血唐氏筛查或羊膜腔穿刺,检查胎儿染色体是否正常,第20-24周胎儿B超大畸形筛查,检查胎儿外观是否有畸形存在。第24-28周进行糖尿病筛查等。

       孕晚期(孕29-35周)。随着孕周的增加,妊娠期并发症发生率也有可能增加,因此产检次数逐渐频繁。孕29 - 35周时产检增加至每二周一次;孕34- 35周应对母亲和胎儿再做一次全面评估,复查血常规和肝功能,进行B超和脐血流测定评估,评估胎儿生长发育情况。

       分娩前(孕36-42周)。产检频率增加至每周一次。孕36-37周对孕期情况进行小结,预估足月时胎儿的体重,并根据孕妇及胎儿的情况,预定分娩方式及分娩地点。对孕妇加强分娩准备教育,熟悉临产征兆,在心理上、物质上做好分娩准备,随时准备前往医院住院分娩。

3.住院分娩

       住院分娩是提高产科质量的重要措施,由于住院分娩能提供科学规范的助产服务,进一步改善了消毒隔离条件,加强了产程的监护,密切观察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危险因素,提高了对产科并发症、合并症的处理能力和诊治抢救能力,有效地保障母婴安全。

温馨提示:

◎为了母婴安全,孕妇应当在怀孕后,12周末以前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 接受首次产前检查,整个妊娠期中至少接受 5次产前检查并实行住院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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