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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上午,网传休宁县溪口镇一名未满18岁的女孩从去年5月至今年1月份,先后遭到同村3人性侵并致怀孕,且报案后事情已过近半年,3名当事人仍逍遥法外。这一网帖引发众多网友关注。为此,当天上午记者和休宁警方就此取得联系,该局回应称,今年4月26日,公安部门接到报案后立即介入调查,后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而案件在移送休宁县检察院审理后,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了不予批捕决定,犯罪嫌疑人目前已被变更为监视居住。
网传信息显示,休宁县溪口镇长丰村一名18岁女孩儿,从2015年5月至2016年1月,先后被该村村民汪某、朱某、汪某(实为王某)等3名男子强奸。今年4月份,其母亲发觉女孩腹部异常,带其到溪口镇卫生院做了检查,发现已怀孕。
其称,由于受到嫌疑人的威逼恐吓和连续掌掴,给她的心理留下了阴影,导致其说话吞吞吐吐,闪烁其词,就隐瞒了另一男子,进而将朱某和汪某二人如何诱骗、利诱,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来龙去脉道了出来。
之后便前往休宁县公安局溪口派出所报案。今年5月底,其在休宁县人民医院做了人流,并从胎儿身上提取了血液送到休宁县公安局化验。今年7月,休宁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通知化验结果已出来,胎儿与朱某和汪某二人并无血缘关系。
而后,在休宁县公安局刑警的一再问询下,其最终将男子王某强逼发生关系的事儿和盘托出。但是,事情已过去近半年,3名当事人在村里仍然逍遥在外,甚至扬言玩玩小女孩没什么大不了,政府法律不会把他们怎么样。
同时,该网帖还指控村(委会)主任和其中一当事人是亲属关系,会偏袒3名当事人。记者注意到,该网帖并未附上其它证明材料。
同时,休宁警方就此还回应称,被害人报称被强奸一案,因案发时间跨度长,客观上有的证据已经灭失,为获取有关证据增加难度。
且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被害人家属陈述的证词反复,隐瞒部分事实,未能如实反映案发情况,试图通过与犯罪嫌疑人私了,以获取利益,使得该案侦办工作难以推进。
尽管如此,公安机关还是千方百计地深入实地开展调查走访,用最大的努力去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公安机关在调查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不偏听偏信,不存在包庇犯罪嫌疑人。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