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怀孕中期注意事项大全
时间:7年前 (2018-02-15)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1,038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
答:凡有子女在0-18周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以家庭成员(父母双方和未满18周岁的子女)作为保险人,按照自愿原则向中国人寿温江支公司投保,独生子女家庭每份60元/年,二孩家庭100元/年。
二、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有哪些保险利益?
答:独生子女家庭参保人员意外身故或意外残疾保险金额30000元(保险金额按家庭人数均分),二孩家庭参保人员意外身故或意外残疾保险金额40000元(保险金额按家庭人数均分)。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5000元,(保险金额家庭成员共同使用),在基本医疗报销范围内(包括住院和门诊)扣除100元后,按80%比例报销(自费药除外);参保子女住院按40元/天进行住院补贴,全年累计不超过180天。参保子女疾病身故保险金额10000元,参保子女重大疾病保险金额5000元。
三、参加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有哪些手续?
答:由参保家庭父母填写《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保险费代扣缴纳协议书》并亲笔签名,交所在村(居委)妇女主任转至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据此为每一参保人员发放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凭证。
四、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后续交费麻烦吗?
答:不麻烦,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是以银行代扣的方式进行参保。签订银行代扣转账协议后,每年9-12月为银行代扣转帐期。扣款成功后于次年1月1日自动生效,保证及时续保。
五、什么时候可以办理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
答:每年8月起至12月底为办理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的时间。
六、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保险从什么时候生效?
答: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保险期间为一年,自扣款成功次年1月1日零时起至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承担保险责任,期满后自动续保至所有子女年满18周岁。
七、已有其他多种保险,为什么还要参加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
答: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办的政策性保险,保费低、保障全面。涵盖计划生育家庭的意外、重大疾病等风险。所以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与其他各种保险有本质区别,且不冲突。体现的是国家对计划生育家庭在发生各种风险后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的制度探索。
八、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赔付方便吗?
答:自收到资料齐全的保险金给付申请,属于身故、残疾和重大疾病的15个工作日内给付,医疗费报销的10个工作内给付。中国人寿温江支公司的机构网络遍布各乡镇(街道),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还将和各乡镇(街道)计生干部一起协作,身故伤残的上门办理,退保的由镇(街办)计生协代理,所有保险赔付金都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不需本人亲自办理。
温江区计划生育协会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温江支公司
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咨询电话:82721964、82720667
报案电话:95519、82721981
本资料仅供宣传,未尽事宜以《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条款、《国寿农村小额团体定期寿险(A型)》保险条款、《国寿附加绿洲团体重大疾病保险》保险条款规定为准。
网友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