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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7年前 (2018-02-19)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965
喜大普奔!
“河南版”婚假、产假最终敲定
婚假最长可休28天
产假最多可休190天
小伙伴们,有木有很给力!
今天(27日)上午,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新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出台。
婚假:
法定婚假3天
增加婚假18天
参加婚检奖励7天
最多婚假:3天+18天+7天=28天
注:参加婚检的夫妻,都能享受到28天的婚假。
产假:
法定产假98天
增加产假3个月
最多产假:98天+3个月=190天
注:此外,还给予其配偶护理假1个月
也就是说: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不管一孩、二孩、三孩,都可以休“98天+3个月”的产假。如果你足够幸运,3个月的产假中有两个月是31天,就可以休“土豪版”190天婚假。
说明:
婚假28天是“自然日”不是“工作日”
必要说明的是,这里的假期,指的是“自然日”,而不是“工作日”,可不要想着扣除假期里的周末时间哦。
以婚假为例,参加婚检的夫妇婚假可休28日,就是可以休28天,并非28个“工作日”。
相关问题
什么情况下可以生育“三孩”、再婚夫妻再生育需要具备啥条件?
根据修改后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夫妻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生育“三孩”:
(一)夫妻双方合计已生育两个子女的,且没有共同子女的;
(三)经鉴定两个子女均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会享受到什么待遇?放开二孩后,独生子女家庭再生育,以前的独生子女奖励会不会收回呢?
根据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提交的“关于《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草案)》初审情况的报告”中提到,有人提出,实行全面二孩政策后,之前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合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如何终止享受原独生子女家庭有关优惠待遇?这涉及两孩政策实施前后的相关政策衔接问题。
按照国家卫计委确定的“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新规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的,终止享受相关的优惠待遇,注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其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再收回。”
修改后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独生子女家庭送来一份“大礼”——“独生子女护理假”。
省政府法制办曾会同省卫计委,重点对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护理假问题进行了研究论证,并征求了国家卫计委的意见。国家卫计委认为,增加独生子女护理假是一项值得肯定的政策探索和实践。
什么是“独生子女护理假”呢?根据最新规定,“年满六十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天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需要留意的是,婚假、产假的天数与之前的晚婚假、晚育假都是一样的,也就是说,一孩福利不减,二孩福利同享。怎么样?小伙伴们喜大普奔了吧!
生两孩不用办准生证
三种情形可生第三胎
条例规定:夫妻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也就是说,生前两个孩子都不用办准生证了,过去孕妇挺着大肚子扎堆办理准生证的场景只怕一去不复返了!
这下万事俱备,等找到媳妇就能请婚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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