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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7年前 (2018-02-20)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247
为全面落实二孩政策
芜湖已正式发文
晚婚假、产假、护理假
相关奖励措施等问题
都有了明确的解答
芜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表示,《关于落实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正式下发,从2016年1月1日起,我国执行全面两孩政策。
看到该《意见》后
大龄单身女性们估计不淡定了
因为新的意见里
晚婚奖励假被取消
说好的欧洲蜜月旅行
不得不变成江浙沪了
先别急着难过
虽然晚婚假被取消
但是产假足足延长了60天
具体还有哪些变化呢
快来看看吧
异地夫妻护理假为20天
对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
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
延长产假60天
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
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职工在此期间,享受其在岗在职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后续,芜湖还将完善生育支持、幼儿养育、就业、计划生育奖励等相关经济社会政策。
生育“一孩”“二孩”不用审批
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子女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但鼓励居民在生育前到夫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地村(居)委会登记,流动人口在现住地登记,免费领取《芜湖市健康家庭一卡通》,可享婚育全程服务。
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实行生育承诺制度。全面推进“一卡通”,实现多证合一、一证多用,并严禁将计划生育与户口登记、入学挂钩。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
加强出生人口预警监测,科学预测变动趋势。加快推进全市人口信息库和健康信息化建设,探索实现与国家和省互联互通,与公安、人社、民政、教育等部门信息共享。
鼓励兴办妇女儿童医院和普惠幼托
根据人口变动,合理配置妇幼保健、儿童照料、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社会保障等资源,满足新增的公共服务需求。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妇女儿童医院、普惠性托儿所和幼儿园等机构。
推进流动人口的卫生服务均等化,提升其健康素养和家庭发展能力。不断加强与芜湖籍流动人口较多省份的沟通协调,推进网上信息核查和共享。关怀关爱流动人口和留守人群,开展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子女入学、临时救助等活动。
开展计生咨询和指导服务,为再生育人群规范提供取环、复通等服务。推进避孕知情选择,向育龄人群提供安全、有效、适宜的节育建议,提高这些计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提高避孕措施的有效率和续用率,减少非意愿妊娠。倡导自然分娩,将剖宫产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关爱产妇身心健康。
今年起,独生子女领不到“光荣证”!
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扶助力度。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双女家庭,继续落实各项奖励扶助;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1月1日起)、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享受相关奖励。同时,政策调整后独生子女家庭再生育的,停止享受奖励,此前已享受的不退还。
加强对失独家庭关爱,实行扶助标准动态调整。加大对特殊困难家庭的帮扶,与他们保持联系,通过走访慰问、建立绿色通道、提供健康咨询、精神慰藉等服务,妥善解决其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等问题。
每县至少设一个新生儿病房
加大妇幼医疗卫生资源的供给。增加产科、新生儿科床位,合理确定服务价格。加快产科和儿科医师、助产士等人才培养,建立激励机制,在薪酬分配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实行妇幼健康分级服务和双向转诊,缓解结构性矛盾。整合优化婚检、孕检、孕产期保健等服务项目。
加强高危孕产妇筛查和专案管理,畅通危急重症救治绿色通道。加强县级新生儿病房建设,“十三五”期间每县至少设立一个新生儿病房。加强省、市、县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和运营,完善急救转诊网络,保障母婴安全。
最后,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加强婚前与孕前保健中心、产前诊断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建设,开展三级预防。提升遗传病诊断水平,促进出生缺陷早发现、早干预,提高人口素质。
养老机构或可纳入医保范围
增强家庭抚幼和养老功能,建立完善包括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等在内的家庭发展政策,加大对残疾人家庭、贫困家庭和独居老人的帮扶支持。
保障职工依法享受生育假及保险津贴,县级政府应将用人单位的履行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增强社区幼儿照料、托老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等功能,探索家庭医生制度,为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
对经评估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可纳入医保范围。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贫困老年人健康保险制度。
促进社会性别平等。依法保障妇女的宅基地、房屋等财产继承权和土地承包权,保障女性就业、休假等合法权益,支持女性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依法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信息来源:大江晚报 三山瞭望编辑:李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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