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人】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时间:7年前 (2018-05-03)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449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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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人】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10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其中哈尔滨市儿童医院、哈尔滨市第二医院、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哈尔滨市第五医院、哈尔滨市朝鲜民族医医院、哈尔滨市口腔医院为差额补助单位,哈尔滨市医学科学研究院、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哈尔滨市结核病防治所、哈尔滨市血液中心为全额补助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均为专业类岗位,共招聘高层次人才45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16年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hrblss.gov.cn

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www.hrbwsj.gov.cn/

四、招聘对象

(一)社会人员;

(二)应届毕业生(2014年、2015年、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2014年、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也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三)经国家教育部门认证,具有相应学历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

(四)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年龄为35(含)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年龄的计算以报名日期为准。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现役军人;

6.2017年及以后毕业生。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可在公告网站下载《2016年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后,参加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报名登记表一份(贴照片,另带4张近期2吋同版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或派遣证、二代身份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同时,现场签定《诚信承诺书》。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 “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18日(每天上午8:30—11:30,13:30—16:00)。

2.报名地点:中国哈尔滨人力资源中心一楼大厅(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38号)。

3.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5.咨询电话:0451-84664464;

6.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以《通知》方式公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7.资格确认合格的考生请于8月30日8:30至16:30到哈尔滨市卫生监督所(哈市道里区红霞街64号)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由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面试报到时须带准考证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若身份证丢失,带临时身份证)。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2.面试规则。面试采用情景模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3.确定考核和体检对象。面试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

七、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体检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面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体检及复检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

考核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递补意见,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通知。

八、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招聘工作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

特别提示:

1.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2.请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不饮酒,不吸烟,饮食以清淡为主,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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