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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7年前 (2018-02-16)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297
经市党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博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康养中心编外工作人员33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临床医生6名、护工9名(男)、保安12名、厨房杂工6名。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近3年来,曾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而被取消资格的人员;有违法、违纪、受处分的人员。
2、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触犯法律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品行良好,志愿从事卫生事业工作。
2、专业技术人员及护工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2月5日以后出生);厨房杂工及保安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6年12月5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招聘专业技术岗位资质要求:
临床医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内科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3日下午13时。
2、报名地点:博州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博乐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窗口(北京路与建国路十字路口处西南方向)。
3、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现场缴纳报名、笔试等费用。
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主要费用包括:
1.报名、笔试费: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由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面试费40元,由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资格审查以及政审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持以下证件: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3)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
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现场告知。
(二)笔试(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保安、护工及后勤人员不需参加笔试)
1、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持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及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试卷命制及答题统一使用汉语。
4、需要笔试的岗位:医生
5、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三)面试(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保安、护工及后勤人员不需参加面试)
1、面试由市人社局、组织部、纪检委组织,市卫计委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面试时间及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1、需要笔试、面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总成绩拟于2017年12月14日公布,届时将公示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按照岗位招录人数1:1的比例进行。由博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博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当地纪检部门监督下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须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由博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聘领导小组在笔试、面试、体检结果全部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于2017年12月16日至12月18日通过博乐市双湖网公示三天。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康养中心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八)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博乐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暂行规定》执行
三、监督及要求
博乐市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此次招聘的监督工作,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各组织和参与招聘工作的单位及个人要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政策解释
本招聘简章由博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康养中心编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909-2277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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