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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7年前 (2018-02-19)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994
■来源:海洛创意
说起来挺开心的,周到君身边好几个好朋友今年都陆续怀孕了。她们会时不时地来问问关于生娃的那些假期,于是,周到君就想索性写篇大盘点吧,把那些产前假、产假、哺乳假、工间休息……所有这些法律上规定的你一定可以享受的,或者那些需要和单位协商,经批准后才可以休的假都给小伙伴们厘清了!
啥也别说了,先上个图,让大家欢喜起来吧!▼
■制图:蔡嵩麟
看了图是不是心里有点底了?假如,还是不明白也没关系。体贴的周到君再来给各位准妈妈们讲一遍……
为了保证孕妇和宝宝的健康,整个孕期,孕妇都是需要定期去医院做产前检查的。
而这些检查不可能每次都约在双休日或节假日,那……工作日去医院做产检是不是每次都要向单位请假呢?这个假期到底是按照病假,还是事假算呢?
别忧愁!
按规定,怀孕期间在工作时间内进行的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而且是不能扣工资的哦。
若有单位把你的产检检查时间记为病假,或者缺勤,都是侵害你权益的行为。
需要提醒的是,以上规定中“工作时间”可是个关键词。
假如,你这段时间都请了病假在家安胎,或者产检的日子恰逢休息日,那么,你这个产检的时间是不能算作工作时间哦。简单地说,你不能用产检假去打断你的病假,也不能用产检假去问单位要加班费。
怀孕满了七个月,肚子越来越大,孕妇的身体也就越来越容易疲乏。
这个时候,准妈妈们有两项权益可供选择:
第一个:产前工间休息
第二个:产前假
需要提醒的是,这两个假期不能同时并存,只可选其一。
那么,这两者又有什么区别呢?
● 产前工间休息:每天一小时
所谓的产前工间休息指的是,对于没有享受产前假的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单位除了支付正常工资待遇以外,应给予其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且单位不得为其安排夜班和加班。
这个待遇无需繁琐的手续,也无需去医院开什么病假证明,通常只要跟单位报备一下就可以享受的。
● 产前假:最长2.5个月
相比产前工间休息,产前假可不是那么顺利成章的事儿了。不是每个怀孕满了7个月的女职员都可以享受这个假期的。
我们来看看规定,《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12条:
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按二十八周计算),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也就是说,产前假能不能休成,有两大关键:
第一,单位是不是怜香惜玉,领导肯不肯大笔一挥准了你的假。
第二,你的身体状况真的需要休假了。
按照规定,只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你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你提出申请后,单位应当批准。
产前假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本人原工资性收入的80%,调整工资时,产前假视作正常出勤。
■来源:海洛创意
关于生娃的假期,相比起来,产假的知晓度是最高的。
自2016年调整之后,产假已经不分是不是二胎,也不分是否晚育了。
看起来很是简单,但其中的门道其实很深。周到君来给大家一一剖清。
● 顺产:128天
128天的假期细分来看看:
• 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 产后休息83天
• 生育假:30天
对此,上海市劳动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周斌提醒:产后的83天是应当保证的。这又该如何理解呢?
举个栗子:
比如你的预产期是10月1日。你在9月15日请假在家休息,想着正好休完15天产前,孩子正好出生可以休息83天。但是!!!预产期到了,你家孩子就是不肯出来。拖来拖去,拖了一个星期才出生。按这个逻辑,你83天的产后假就只有76天了。肿么办?
选择一:你觉着无所谓,那就当啥也没发生。假期结束就去上班吧。
选择二:按照规定,你的产后83天是应当保证的。那么你产前耽误的那7天你假如也想休的话,可以当做病假处理。但比普通病假方便的是,这几天的病假无需你去医院开具病假证明。
按规定,女职工生育时,遇到难产的产假可增加15天。
怎么才算难产呢?
简单的说,除了顺产之外,都算难产。比如,剖宫产、产钳、臀位助产等。
● 多胞胎顺产:143天起
“143天起”是个什么鬼?
恩,大家没看错,周到君也没打错字儿哦。
按照规定,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所以……
假如你生的是双胞胎那就是128+15=143天
假如你生的是三胞胎那就是128+15+15=158天
以此类推……
(虽然能超过三胞胎的很少,很少……)
● 多胞胎难产:难产假不叠加
有人就要问了,多胞胎难产的怎么算?难产的那15天也是按胎算的么?
周到君很负责地告诉大家,难产那15天是不按胎叠加的。
举个栗子:
双胞胎难产:143+15=158天
三胞胎难产:158+15=173天
● 孩子流产了,产假也能休
如果不幸,孩子遭遇流产也能享受到相应的假期:
•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
•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30天。
尽管产假和生育假是连在一起休的,相关待遇也是一样的。但是产假是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属于劳动基准范畴;而生育假属于计划生育的奖励,享受条件是合法生育,非法生育的女职工是不能享受生育假的。
因此,遇到法定假期,产假不顺延,生育假顺延。
比如说,你休生育假的时候正好遇到了春节,那么春节里有三天是法定节假日,那么你的生育假可以顺延3天。
女职工怀孕生孩子的不同阶段,享受的待遇是不同的。
关于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待遇还挺复杂的。之前,周到君写过一篇《生个孩子能领8万?生育津贴这笔账应该这么算》,详细计算了各种薪资水平的女职工的相应待遇。有兴趣的可以戳进去复习。
■来源:海洛创意
产假再怎么休,总是要休完的。休得长的,孩子大概五个月左右,休得短的,孩子才三四个月。孩子要吃奶,妈妈却要上班去了,肿么办?
● 授乳时间:每胎每天一小时
婴儿未满1周岁的女职工产假结束回单位上班的,每天可以享受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以合并为每天一次,每次1小时。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一小时。
这个福利跟怀孕满7个月之后每天可享受一小时的工间休息的性质一样。正常法定待遇,无需繁琐手续。
● 哺乳假:6.5个月~1年
当然,也有的新妈妈有特殊的困难,感觉每天一个小时的授乳时间无法满足授乳需要。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向单位申请哺乳假。
《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16条规定: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假期为6个半月。
哺乳假与每天的授乳时间不同,除非特殊情况,单位是可酌情考虑批或不批的。
所谓的“特殊情况”就是,按《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规定:
• 用人单位对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患有产后严重影响女性和儿童身体健康疾病,本人提出申请的,应当批准其哺乳假。
• 女职工6个半月哺乳假期满后,确有困难,要求继续请假为婴儿哺乳的,哺乳假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
享受6个半月哺乳假的女职工,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继续请哺乳假,不超过一年的,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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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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