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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7年前 (2018-03-07)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997
终止妊娠规范用语——母婴保健类 |
|||||||||||||
检查大类 |
检查中类 |
检查小类 |
检查内容 |
规范用语 |
定性依据 |
监督意见 |
处理依据 |
处理内容 |
信息报告系统违法事实 |
处罚程序 |
行政处罚决定 |
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 |
其他处理情况 |
母婴保健 |
母婴保健许可 |
医疗保健机构 |
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医疗保健机构,是否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
______________ [机构]于______[时间、地点]对_______[姓名]实施终止妊娠手术,不能提供《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 3、《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第二条 4、其它规定 |
开展终止妊娠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六条 4、其它规定 |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3、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或者采取其他方法终止妊娠,致人死亡、残疾、丧失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活动 |
一般程序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涉嫌犯罪的应立即移送司法机关 |
母婴保健 |
母婴保健许可 |
卫生技术人员 |
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技术人员,是否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 |
_________(姓名)等____(人数)人,取得_____[□医师(□助理医师);□护士(□助产士)]资质证书,从事终止妊娠技术服务,不能提供《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 3、《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第十条 4、其它规定 |
从事终止妊娠技术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六条 4、其它规定 |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此条依据《母婴保健法》与实施办法有区别) 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3、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或者采取其他方法终止妊娠,致人死亡、残疾、丧失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擅自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活动 |
一般程序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涉嫌犯罪的应立即移送司法机关 |
终止妊娠规范用语—计划生育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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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大类 |
检查中类 |
检查小类 |
检查内容 |
规范用语 |
定性依据 |
监督意见 |
处理依据 |
处理内容 |
信息报告系统违法事实 |
处罚程序 |
行政处罚决定 |
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 |
其他处理情况 |
计划生育 |
计生手术 |
医疗、保健机构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是否注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许可的其他证件注明) |
________[机构]开展(□负压吸宫术;□钳刮术;□米非司酮配伍前列腺素终止早期妊娠;□依沙吖啶羊膜腔内注射中期妊娠引产;□水囊引产)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在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未注明。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2、其它规定 |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在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2、其它规定 |
1、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 3、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非法为他人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
一般程序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执业证书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涉嫌犯罪的应立即移送司法机关 |
计划生育 |
计生许可 |
计生服务机构 |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是否开展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
________[机构],于________[时间、地点]对________[姓名]等_______人,开展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五条; 2、其它规定 |
严禁开展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2、其它规定 |
1、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两非”违法行为) |
一般程序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执业证书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涉嫌犯罪的应立即移送司法机关 |
计划生育 |
计生许可 |
计生服务人员 |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是否开展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
__[姓名]等__[人数]人,取得________[□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师;□护士(□助产士)]执业资格的人员,开展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五条; 2、其它规定 |
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2、其它规定 |
1、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 3、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两非”违法行为) |
一般程序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执业证书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涉嫌犯罪的应立即移送司法机关 |
计划生育 |
计生许可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医疗、保健机构以外的机构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医疗、保健机构以外的机构,是否获准开展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工终止妊娠技术服务 |
________[机构]于________[时间、地点]对_______[患者姓名]等_______[人数]人,开展人工终止妊娠技术服务,不能提供相应执业许可。 |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3、其它规定 |
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不得开展人工终止妊娠技术服务 |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3、其它规定 |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医疗、保健机构以外的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有关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2、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未取得执业许可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
一般程序 |
警告,收违法所得和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罚款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涉嫌犯罪的应立即移送司法机关 |
计划生育 |
计生许可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医疗、保健机构以外的人员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医疗、保健机构以外的人员,是否获准开展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工终止妊娠技术服务 |
_______ [姓名]等_____[人数]人对_______[患者姓名]等_______[人数]人,开展人工终止妊娠技术服务,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第三十三条;2、第三十七条) 3、其它规定 |
未取得开展人工终止妊娠技术服务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得开展人工终止妊娠技术服务。 |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3、其它规定 |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医疗、保健机构以外机构的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有关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3、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未取得执业许可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
一般程序 |
警告,收违法所得和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罚款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涉嫌犯罪的应立即移送司法机关 |
计划生育 |
计生许可 |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 |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开展终止妊娠技术服务,是否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业 |
_______[机构]开展(□负压吸宫术;□钳刮术;□米非司酮配伍前列腺素终止早期妊娠;□依沙吖啶羊膜腔内注射中期妊娠引产;□水囊引产)等终止妊娠技术服务,在其_______[许可证名称]上未注明相应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业。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业,并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医疗技术常规和抢救与转诊制度。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
1、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扩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执业资格。 |
未经批准擅自扩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
一般程序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资格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
计划生育 |
计生许可 |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 |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开展终止妊娠技术服务,是否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业 |
________[姓名]等________[人数]人开展(□负压吸宫术;□钳刮术;□米非司酮配伍前列腺素终止早期妊娠;□依沙吖啶羊膜腔内注射中期妊娠引产;□水囊引产)等终止妊娠技术服务,在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上未见相应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业。 |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 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 5、《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必须按照批准的服务范围、服务项目、手术术种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遵守与执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常规、职业道德规范和管理制度。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 |
1、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违反条例和本细则规定,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或在执业的机构外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改正,由原发证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相关的执业资格。 |
未经批准擅自扩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
一般程序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相关的执业资格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
计划生育 |
计生许可 |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 |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使用的人员从事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是否依法取得相应资格 |
__[姓名]等__[人数]人,从事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不能提供[□医师资格(□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乡村医生资格;□护士资格;)。 |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从事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服务,应当依照执业医师法和国家有关护士管理的规定,分别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或者护士的资格,并在依照本条例设立的机构中执业。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应当依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共同制定。 |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
1、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使用没有依法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的人员从事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3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并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执业资格。 3、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违反本细则规定,使用没有依法取得《合格证》的人员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未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人员,从事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 |
一般程序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相关的执业资格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计划生育监督——终止妊娠检查表
检查大类 |
检查中类 |
检查小类 |
检查内容 |
合理缺项 |
评定 |
终止妊娠(计划生育) |
机构 |
医疗保健机构 |
查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许可的其他证件)上是否注明获准开展终止妊娠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是否按期校验。 |
无 |
合格/不合格/待确定 |
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
查验从事终止妊娠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是否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是否按期校验。 |
无 |
合格/不合格/待确定 |
||
有证扩大服务项目 |
查验开展终止妊娠手术,是否符合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 |
无 |
合格/不合格/待确定 |
||
有证机构使用人员 |
查验使用从事终止妊娠手术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的人员资质,是否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 |
无 |
合格/不合格/待确定 |
||
其它违法行为 |
查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是否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医疗技术常规和抢救与转诊制度。 |
无 |
合格/不合格/待确定 |
||
人员 |
合格证 |
查验从事终止妊娠手术是否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合格证》,是否按期校验。是否在机构外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
无 |
合格/不合格/待确定 |
|
医师资格 |
查验使用从事终止妊娠手术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的人员资质,是否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是否在本单位注册。 |
无 |
合格/不合格/待确定 |
||
有证扩大服务项目 |
查验从事终止妊娠手术是否符合批准的服务范围、服务项目、手术术种。 |
无 |
合格/不合格/待确定 |
||
其它违法行为 |
查验从事终止妊娠手术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是否存在未遵守与执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常规、职业道德规范和管理制度的行为。 |
无 |
合格/不合格/待确定 |
||
终止妊娠(母婴保健) |
机构 |
许可情况 |
查验是否取得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开展终止妊娠手术,是否在有效期内。 |
无 |
合格/不合格/待确定 |
人员 |
许可情况 |
查验是否取得相应《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是否在有效期内。 |
无 |
合格/不合格/待确定 |
|
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
机构和人员 |
有证 |
查验开展终止妊娠手术机构(或人员)是否存在无批准证明进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违法行为 |
无 |
合格/不合格/待确定 |
无证 |
查验是否存在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违法行为 |
无 |
合格/不合格/待确定 |
||
终止妊娠管理规定 |
“两非”管理 |
机构 |
查验B超室等有关工作场所是否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醒目标志 |
无 |
合格/不合格/待确定 |
人员 |
查验符合生育条件,已登记或领取生育服务证,实行中期以上(妊娠14周以上)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手术的,是否经批准取得相应的证明。 |
无 |
合格/不合格/待确定 |
||
查验承担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务人员,是否在手术前查验、登记受术者身份证、医学诊断结果或相应的证明,并与手术病志存档。 |
无 |
合格/不合格/待确定 |
|||
告知和保守秘密 |
查验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人员是否存在未对当事人依法履行告知义务或保护当事人隐私的行为 |
无 |
合格/不合格/待确定 |
||
人员管理和制度 |
查验机构是否建立健全保障终止妊娠等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执业人员资质档案,开展日常管理检查。 |
无 |
合格/不合格/待确定 |
计划生育监督:产前诊断监督规范用语
检查大类 |
检查中类 |
检查小类 |
检查内容 |
规范用语(违法事实) |
定性依据 |
监督意见 |
处理依据 |
处理内容 |
信息报告系统违法事实 |
处罚程序 |
行政处罚决定 |
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 |
其他处理情况 |
计划生育监督 |
产前(遗传病)诊断 |
非医疗机构 |
从事产前(遗传病)诊断工作的机构,是否取得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
______[机构]正在开展产前诊断工作,现场不能出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从事产前诊断工作,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处以 1万元以下罚款。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从事产前(遗传病)诊断工作。 |
一般程序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器械。 |
责令停止执业 |
|
机构无证 |
从事产前(遗传病)诊断工作的医疗机构,是否取得产前诊断类《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
______[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产前(遗传病)诊断活动,现场不能提供产前诊断类《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开展产前(遗传病)诊断活动,必须取得产前诊断类《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 |
予以制止,并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医疗机构未取得产前诊断类《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产前(遗传病)诊断工作。 |
一般程序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
机构有证超范围 |
查验机构产前诊断类《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许可的项目与实际开展的产前诊断工作是否相符 |
______[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产前(遗传病)诊断活动,现场不能提供产前诊断类《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开展产前(遗传病)诊断工作必须取得核准该项目的产前诊断类《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擅自扩大产前诊断核准的技术服务项目。 |
一般程序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
产前(遗传病)诊断人员无证 |
从事产前(遗传病)诊断工作的人员,是否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
______ [姓名]等______[人数]人开展产前(遗传病)诊断活动,现场不能提供产前诊断类《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第十条;《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 |
从事(1、婚前医学检查、2、遗传病诊断、3、产前诊断、4、结扎手术、6、终止妊娠手术)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产前诊断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
予以制止,并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擅自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活动 |
一般程序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执业证书 |
责令改正,责令暂停[](时间)执业活动 |
移送 |
||
人员 |
是否符合《从事产前诊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条件》 |
______ [姓名]等______[人数]人开展产前(遗传病)诊断活动,______ [具体描述]不符合《从事产前诊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条件》。 |
《从事产前诊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条件》。 |
从事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的人员,必须符合《从事产前诊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条件》。 |
|||||||||
机构 |
是否符合《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保健机构的基本条件》及相关技术规范 |
______ [机构]开展产前(遗传病)诊断活动,______ [具体描述]不符合《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保健机构的基本条件》及相关技术规范。 |
《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保健机构的基本条件》及相关技术规范。 |
从事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的机构,必须符合《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保健机构的基本条件》及相关技术规范。 |
|||||||||
机构校验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
______ [医疗保健机构]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为______ [证件日期] 。 |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第七条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继续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应当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 |
予以制止,并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医疗机构未取得产前诊断类《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产前(遗传病)诊断工作。 |
一般程序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
产检发现产前诊断指征 |
是否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孕妇或其家属,建议孕妇进行产前诊断。 |
______ [医生姓名]未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孕妇或其家属,建议孕妇进行产前诊断。 |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
产检发现产前诊断指征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孕妇或其家属,建议其进行产前诊断。 |
|||||||||
性别鉴定 |
查验医疗保健机构是否存在认为医学上确需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而未报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
______ [机构]未经批准对______ [姓名]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 |
未经批准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 |
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医疗、保健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两次以上的或者以营利为目的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并由原发证机关撤销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或者医师执业证书。 |
擅自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 |
一般程序 |
警告、撤销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或者医师执业证书。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行政处分 |
|||
知情同意 |
在发现胎儿异常的情况下,是否将继续妊娠和终止妊娠可能出现的结果以及进一步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孕妇,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
______ [机构]开展产前(遗传病)诊断活动,未将______ [胎儿异常描述]情况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______ [孕妇姓名],未签署知情同意书。 |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
开展产前(遗传病)诊断活动,应将胎儿异常情况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孕妇,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
|||||||||
制度 |
查验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和追踪观察制度的相关书面材料 |
______ [机构]开展产前诊断活动未建立技术档案管理和追踪观察制度。 |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
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应当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和追踪观察制度。 |
|||||||||
筛查 |
查验开展产前筛查的医疗保健机构是否与经许可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建立工作联系,以保证筛查病例能落实后续诊断。 |
______ [机构]开展产前筛查未与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建立工作联系。 |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
开展产前筛查的机构应与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建立工作联系,保证筛查病例落实后续诊断。 |
|||||||||
产前诊断报告 |
是否由2名以上经资格认定的执业医师签发 |
______ [机构]开展产前(遗传病)诊断活动中出具产前诊断报告未经2名以上具有资格的执业医师签发。 |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
开展产前(遗传病)诊断活动中出具产前诊断报告应由2名以上经资格认定的执业医师签发。 |
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监督检查表
检查大类 |
检查中类 |
检查小类 |
检查内容 |
合理缺项 |
评定 |
计划生育监督 |
产前(遗传病)诊断 |
非医疗机构 |
从事产前(遗传病)诊断工作的机构,是否取得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是/否 |
合格/不合格 |
机构无证 |
从事产前(遗传病)诊断工作的医疗机构,是否取得产前诊断类《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
是/否 |
合格/不合格 |
||
机构有证超范围 |
查验机构产前诊断类《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许可的项目与实际开展的产前诊断工作是否相符 |
是/否 |
合格/不合格 |
||
产前(遗传病)诊断人员无证 |
从事产前(遗传病)诊断工作的人员,是否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
是/否 |
合格/不合格 |
||
人员 |
是否符合《从事产前诊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条件》 |
是/否 |
合格/不合格/需改进 |
||
机构 |
是否符合《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保健机构的基本条件》及相关技术规范 |
是/否 |
合格/不合格/需改进 |
||
机构校验 |
是否校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
是/否 |
合格/不合格 |
||
产检发现产前诊断指征 |
是否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孕妇或其家属,建议孕妇进行产前诊断。 |
是/否 |
合格/不合格 |
||
性别鉴定 |
查验医疗保健机构是否存在认为医学上确需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而未报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
是/否 |
合格/不合格 |
||
知情同意 |
在发现胎儿异常的情况下,是否将继续妊娠和终止妊娠可能出现的结果以及进一步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孕妇,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的行为。 |
是/否 |
合格/不合格/需改进 |
||
制度 |
查验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和追踪观察制度的相关书面材料 |
是/否 |
合格/不合格/需改进 |
||
筛查 |
查验开展产前筛查的医疗保健机构是否与经许可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建立工作联系,以保证筛查病例能落实后续诊断。 |
是/否 |
合格/不合格/需改进 |
||
产前诊断报告 |
是否由2名以上经资格认定的执业医师签发 |
是/否 |
合格/不合格/需改进 |
计生技术服务监督检查规范用语
检查大类 |
检查中类 |
检查小类 |
检查内容 |
规范用语 |
定性依据 |
监督意见 |
评定 |
处理依据 |
处理内容 |
信息报告系统违法事实 |
处罚程序 |
行政处罚决定 |
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 |
其他处理情况 |
计划生育 |
计生技术 |
擅自计生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以外的机构或人员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
_____[机构或人员名称,证件号码],从事______[具体名称和描述]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不能提供_________[许可(资质)证件名称]。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一、二十二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以外的机构或人员未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不得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
合格/不合格/待确定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四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医疗、保健机构以外的机构或者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有关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案 |
一般 |
警告;罚款;没收 |
责令改正 |
追究刑事责任 |
计划生育 |
计生技术 |
计生证明 |
是否存在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行为 |
______ [姓名]等______[人数]人的______[计生证明名称] ______ [伪造;变造;买卖的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
不得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 |
合格/不合格/待确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案 |
一般 |
没收;罚款 |
责令改正 |
追究刑事责任 |
计划生育 |
计生技术 |
计生证明 |
计划生育证明是否从非法途径取得 |
______[姓名] ______[计生证明名称],是通过______ [非法途径描述]取得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
计划生育证明应当通过合法途径取得 |
合格/不合格/待确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 |
非法取得计划生育证明案(其他) |
取消 |
|||
计划生育 |
计生技术 |
假计生服务 |
查验是否实施假节育手术 |
______ [机构]对______ [患者姓名,病历号等],实施______[手术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不得实施假节育手术。 |
合格/不合格/待确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两倍以上六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由原发证机构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实施假节育手术案 |
一般 |
警告;罚款;没收;吊销执业许可证书 |
责令改正 |
追究刑事责任 |
计划生育 |
计生技术 |
假计生服务 |
查验是否进行假医学鉴定 |
______ [机构]对______ [患者姓名,编号等],实施______[鉴定种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不得进行假医学鉴定 |
合格/不合格/待确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两倍以上六倍以下罚款; 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由原发证机构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实施假医学鉴定案 |
一般 |
警告;罚款;没收;吊销执业许可证书 |
责令改正 |
追究刑事责任 |
计划生育 |
计生技术 |
假计生服务 |
查验是否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 |
______ [机构]给______ [姓名,编号等],出具______[证明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不得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文件 |
合格/不合格/待确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两倍以上六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由原发证机构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出具假医学证明文件案 |
一般 |
警告;罚款;没收;吊销执业许可证书 |
责令改正 |
追究刑事责任 |
计划生育 |
计生技术 |
机构许可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是否按期校验
|
______ [机构]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明文件______ [许可证号],有效至______ [日期],未校验仍从事______ [具体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内容]。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
逾期不校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不得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
合格/不合格/待确定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
逾期不校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制也许可证明文件,继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由原发证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校验手续;拒不校验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吊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格。 |
逾期不校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明文件案 |
一般 |
吊销执业许可证 |
责令限期补办校验手续 |
|
计划生育 |
计生技术 |
机构许可 |
查验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项目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证明文件是否相符 |
______ [机构]从事______ [未经批准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名称],超出批准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业 |
合格/不合格/待确定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以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执业资格。 |
超出计划生育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违法从事计划生育案 |
一般 |
警告;罚款;没收;吊销执业许可证书 |
责令改正 |
|
计划生育 |
计生技术 |
机构许可 |
查验是否存在买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证明文件的行 |
______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证明文件名称]存在买卖行为。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不得买卖。 |
合格/不合格/待确定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3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并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相关执业资格。 |
买卖计划生育许可证明文件案 |
一般 |
警告;款;没收;吊销执业许可证书 |
责令改正 |
|
计划生育 |
计生技术 |
机构许可 |
查验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证明文件的行为 |
______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证明文件名称]存在出租、出借行为。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不得出借、出租。 |
合格/不合格/待确定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3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并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相关执业资格。 |
出借出且计划生育许可证明文件案 |
一般 |
警告;款;没收;吊销执业许可证书 |
责令改正 |
|
计划生育 |
计生技术 |
机构许可 |
查验是否存在涂改、伪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证明文件的行为 |
______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证明文件名称]存在涂改、伪造行为。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不得涂改、伪造。 |
合格/不合格/待确定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3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并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相关执业资格。 |
涂改、伪造计划生育许可证明文件案 |
一般 |
警告;款;没收;吊销执业许可证书 |
责令改正 |
|
计划生育 |
计生技术 |
人员许可 |
查验在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证明文件的机构内,从事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临床医疗服务的人员有无相应资格。 |
______ [机构]使用 ______ [姓名]等______[人数]人,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不能提供______ [证书名称]。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
从事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服务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格。 |
合格/不合格/待确定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3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并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执业资格。 |
使用没有依法取得医师资格从事从事计划生育有关临床服务案 |
一般 |
警告;罚款;没收;吊销执业许可证书 |
责令改正 |
|
计划生育 |
计生技术 |
机构服务 |
是否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 |
______ [机构]向______ [农村地区名称] ______ [育龄夫妻姓名,身份证号等]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收取费用______元。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三款 |
国家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
合格/不合格/待确定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收取费用的,由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给予警告,并处所收费用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对该机构的正职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
农村计划生育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手术违法收费案 |
一般 |
警告;罚款 |
责令退还费用;行政处分降级或撤职 |
|
计划生育 |
计生技术 |
机构服务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产前诊断是否经过省级卫生计计生行政部门批准。 |
______ [机构]于______[时间、地点]对______ [患者姓名]等______[人数]人,开展产前诊断技术服务,不能提供省级卫计计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产前诊断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书。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
未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不得从事产前诊断技术服务。 |
合格/不合格/待确定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产前诊断和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有关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执业资格。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产前诊断案 |
一般 |
警告;罚款;没收;吊销 |
||
计划生育 |
计生技术 |
机构服务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是否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 |
______ [机构]于______[时间、地点]对______ [患者姓名]等______[人数]人,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不能提供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批准证书。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
未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不得从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 |
合格/不合格/待确定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产前诊断和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有关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执业资格。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断案?? |
一般 |
警告;罚款;没收;吊销 |
||
计划生育 |
计生技术 |
机构服务 |
查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施行避孕、节育手术、特殊检查或者 |
______ [机构]施行 [□避孕; □节育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未征得受术者本人同意。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施行避孕、节育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需征得受术者本人同意并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
合格/需改进/待确定 |
|||||||
计划生育 |
计生技术 |
机构标准 |
查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是否符合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 |
______ [机构]的______ [具体描述]不符合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设置标准。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符合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设置标准。 |
合格/需改进/待确定 |
|||||||
计划生育 |
计生技术 |
许可遗失 |
查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遗失,是否在发 |
______ [机构]遗失______[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名称],______ [日期]发现遗失后,30日内未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 |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遗失,应在发现执业许可证明文件遗失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
合格/需改进/待确定 |
|||||||
计划生育 |
计生技术 |
服务要求 |
查验是否存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未按照批准的服务范围、服务项目 |
______ [姓名]等______[人数]人, 从事______ [具体描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未按批准的[□服务范围;□服务项目;□手术术种]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按照批准的服务范围、服务项目 |
合格/需改进/待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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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 |
计生技术 |
服务要求 |
查验是否存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未遵守与执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常规、职业道德规范和管理制度的行为。 |
______ [姓名]等______[人数]人,从事______ [具体描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未遵守与执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常规、职业道德规范、管理制度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遵守与执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常规、职业道德规范和管理制度。 |
合格/需改进/待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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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 |
计生技术 |
服务要求 |
查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是否未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医疗技术常规和抢救与转诊制度。 |
______ [机构]从事______ [具体描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未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医疗技术常规、抢救与转诊制度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医疗技术常规和抢救与转诊制度。 |
合格/需改进/待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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