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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7年前 (2018-03-11)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798
重磅消息:
2018年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即日起,凡户籍在环翠区,符合以下办理条件的居民,请于2018年3月底前,到户籍地村(居)委会办理申报手续。
一、奖励扶助申报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申请人户口登记在农村村民委员会且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
特别注意:以下两类人员不符合申报条件!
1、国家工作人员。
2、企业退休、享受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的人员。
二、奖励扶助申请材料
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审批表》。
2、本人、配偶、现存子女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及配偶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
3、婚姻状况证明:(1)《结婚证》或《离婚证》的复印件;(2)配偶死亡的,需提供公安部门或者医院或者村民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实施以后有收养行为的,应提供《收养证》的复印件。
5、发生子女死亡的:(1)曾办理过户籍登记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注销户籍的证明;(2)未曾办理户籍登记的需提供公安部门或者医院或者村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
6、再婚前婚姻和生育情况不明的,要由再婚前居住地村民委员会5人以上证明、现居住地村民委员会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调查、公示。
7、缺少生育证件的,由发证机关以各阶段生育政策为依据出具证明,并签字、盖章。
8、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农村居民,需提供迁出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提供的婚育情况证明。对于三峡移民,主要依据现场调查、现有证件和本人自述来界定。
三、受理程序
申请人向户籍地村(居)委会提交资料。
四、咨询电话
嵩山街道计生办:5552029;
孙家疃街道计生办:5125790;
羊亭镇计生办:5764143;
温泉镇计生办:5365214;
张村镇计生办:5757304。
五、投诉举报电话
环翠区卫计局:5280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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