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怀孕早期注意事项大全
时间:7年前 (2018-02-16)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1,033
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计生家庭保险服务和保障能力,依据《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现就天府新区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内容告知如下:
1、凡有子女在0—18周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以家庭成员(独生子女和父母双方)和天府新区支公司投保,独生子女家庭每份60元/年,二孩家庭100元/年,最多可以投保两份。
2、独生子女家庭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意外残疾,保险金额为30000元(保险金额按家庭人数均分)。二孩家庭参保人员意外身故或意外残疾,保险金额为40000(保险金额按家庭人数均分)。
3、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5000元(保险金额家庭成员共同使用),在基本医疗报销范围内(包括意外住院和门诊)扣除100元后,按80%比例报销。
4、保险初次生效30天后,独生子女因疾病身故的,赔付独生子女身帮保险金10000元。保险初次生效30天后,独生子女患保险条款所列30种重大疾病之一的,赔付独生子女重大疾病保险金10000元。
5、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是以银行代扣的方式进行参保。签订银行代扣缴费协议后,每年10—12月为银行代扣转帐期。扣款成功后于次年1月1日自动生效,保证及时续保。
有参保意愿的家庭,由父母或家人在苏码头社区填写《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保险费代扣缴纳协议书》并亲笔签名,由社区妇女主任转至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据此为每一参保人员发放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凭证。
参保地址:苏码头社区
参保咨询电话:85671134 13982233418
网友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