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生二孩的看过来!生二孩还要审批吗?头胎双胞胎还能再生吗?我们能多休几天产假?

时间:7年前 (2018-02-20)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595

导读:

想生二孩的看过来!生二孩还要审批吗?头胎双胞胎还能再生吗?我们能多休几天产假?-怀孕期

2016年1月22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正《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决定,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了我省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以下简称全面两孩政策)。小编下面对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一起来看看吧!

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夫妻可在怀孕前,凭双方身份证明和结婚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或者登陆四川省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网站、关注“四川卫生计生”政务微信公众号,上传相关资料,办理生育登记。完成登记后,需要《生育服务证》的,卫生计生部门免费发放,并提供相关咨询、保健服务。

已有两个子女的夫妻,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一)有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

(二)夫妻一方为五级以上伤残的。

符合《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 经本人申请、乡镇(街道)受理上报、县(区、市)审批后将审批结果通知当事人。属病残儿照顾再生育情形的,应先进行病残儿医学鉴定,符合条件的再提出书面申请。

2016年1月1日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是否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016年1月1日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6年1月1日前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且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夫妻,可在2016年6月30前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政策。2016 年 7 月 1 日之后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对于2015年12月31日及之前不符合规定生育两孩的行为还要处理吗?以前被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可以退回吗?

2015年12月31日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行为,对已经依法处理的不再改变,被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不予退回;尚未处理或处理还不到位的,按照以前的规定依法处理。

生了双胞胎还能再生吗?

全面两孩政策是指所有夫妻,无论城乡、区域、民族,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两孩”是指两个孩子,不是“两胎”,夫妻如果第一胎生育了双胞胎或多胞胎,就不能按照全面两孩政策再生育了。

生孩子能休几天产假?

《条例》实施后,取消了晚婚假。虽然无法享受到晚婚假,不过生育假延长了。新规定:不管生育一孩还是二孩,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女方都可以享受延长60天,即至少158天的生育假,男方享受20天护理假。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后,原先的有关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和扶助政策是否可以继续享受?

已纳入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继续享受。2016 年 1 月 1日后未发生生育行为,达到规定年龄、符合条件的,仍纳入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范围。2016 年 1 月 1 日后发生生育行为的,不再纳入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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