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药具】上海对于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假期是如何规定

时间:7年前 (2018-03-11)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340

导读:

    根据上海现行规定,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公民,按照下列规定享受休假,假期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1)放置宫内节肓器的,休息2天。在术后一周内不做重体力劳动。放置宫内节育器3个月、6个月、12个月时各随访一次,以后每年随访一次,每次休息一天。

(2)取宫内节育器的,休息2天。

(3)输精管绝育的,休息7天。

(4)输卵管绝育的,休息30天。

(5)第一次人工流产及因放置宫内节育器、绝育、皮下埋植术后失败的再次人工流产,孕期小于13周且行吸宫术及药物流产的,休息14天;孕期小于13周且行钳刮术的,休息21天;孕期大于13周的,休息30天。

(6)放置皮下埋植剂的,休息5天。

(7)取出皮下埋植剂的,休息3天。

(8)放置宫内节育器或皮下埋植剂后因月经失调需诊断性刮宫的,休息5天。







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公民有以下情形之一且经医生同意需要休息的,其假期按照病假处理:


(1)第一次人工流产后及因放置宫内节育器、绝肓、皮下埋植术后失败而再次人工流产后,己休满规定假期。

(2)未采取绝育、放置宫内节育器或皮下埋植术而再次人工流产。

(3)发生节育手术并发症。

上述假期自手术之日起计算:同时实行多项计划生育手术的,多项手术假期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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