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13岁幼女怀孕,小孩恋?强奸案!

时间:7年前 (2018-05-02)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770

导读:

咸安13岁幼女怀孕,小孩恋?强奸案!-怀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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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女生怀孕

最近咸安某派出所接到一男子报警称,她的女儿被人强奸了。警方经过一番调查后发现,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

今年13岁的晴晴(化名)是一名初中学生。去年12月份,她经过同班同学介绍,在网上认识在某高职院校读书的16岁浩浩(化名)。浩浩长得帅气,而且能说会道,聊天时把晴晴哄得很开心,两人渐渐萌生了情愫。

今年1月份,两人从虚拟的网络中走出来。见面后,他们情不自禁在一宾馆内偷尝了“禁果”,结果晴晴怀孕了。

家长怒报警

怀孕后,晴晴立即将这一消息告诉了浩浩,没想到他一听到这个消息后立马翻脸,不承认晴晴肚子里的孩子是他的。

3月初,看着自己肚子越来越大,晴晴不知所措。无奈下,她将自己怀孕的消息告诉了母亲。晴晴的母亲一听说女儿怀孕了,连夜叫回了在外打工的晴晴父亲沈先生(化名)。在父母的逼问下,晴晴道出了实情。

晴晴的父母来到浩浩家讨要说法,但浩浩依然不承认是孩子的父亲,还侮辱晴晴跟别人乱来怀了孩子来诬陷他。

气愤不已的晴晴父母从浩浩家一出来,便直奔派出所报警,称浩浩强奸了他们女儿。

强奸!刑拘!

民警将浩浩带到派出所询问,浩浩始终坚称自己没有强奸晴晴,也没有和晴晴发生关系。

随后,民警在征得双方父母的同意下,将两人带到了医院。晴晴在父母的要求下,做了人流手术。医生抽取了胎儿的血液与浩浩的血液,送往武汉医院进行DNA比对。经过比对,胎儿确实是浩浩的孩子。

在证据面前,浩浩低头承认和晴晴发生了关系,但辩称两人是两厢情愿,不存在强奸。

民警介绍:虽然两人认识且恋爱,但因女孩未满14周岁,属于幼女,按照相关司法解释,浩浩已经构成了强奸。

目前,浩浩因涉嫌强奸被警方刑事拘留。

来源:咸宁新闻网 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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