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7名

时间:7年前 (2018-02-17)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1,028

导读:

一、 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成立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科、纪检监察室等相关部门组成,人事科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 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7人。详见《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序号

岗位

科   室

专   业

人数

年龄

学历学位

1

医师

妇产科

生殖医学、妇产科学、临床医学

4

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

麻醉科

麻醉学、临床医学

1

3

实验室技术人员

优生遗传室

细胞生物学、遗传学

2

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应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四、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3、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拟招聘岗位工作;

4、身体健康;

5、应聘人员应为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第一学历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硕士研究生;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

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 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和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网站(http://www.hnjsky.org/)上发布。发布时间为2017年11月29日至2017年12月7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2日。报名联系电话:0371-65952136。

2、报名地点: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人事科。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可任选其一。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可在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网站(http://www.hnjsky.org/)下载《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应聘人员将《报名表》、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须与报名表上同底版)、身份证、各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等电子版以“专业
+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hnjskyyrjk
@163.com。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上提及的照片一张、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应聘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

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接受其报名申请,并确认《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报名资格审查条件的人数比例低于1:3的,相应缩减该招聘岗位人数。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均为100分制,按比例形成最后综合成绩。考试工作在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的指导下,由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具体实施。

1、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由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通知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一周内公布。

2、面试。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的1:3确定。面试时间、地点由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人员需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进入面试区,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整场面试结束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网上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敬业精神等。整场面试结束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网上发布。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小数点保留到后两位)。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人员,拟聘用名单上报省卫计委,经省人社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社厅网站、省计生科研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人员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待遇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 纪律与监督

院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监督电话: 0371-65952136(院纪检监察室)

0371-85961102(省卫计委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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