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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7年前 (2018-02-17)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258
一、单位简介
威信县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62年,属于政府举办的非营业性医疗机构,2016年5月份与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合并为“威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集医疗、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教学为一体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是全县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中心。现有业务用房建筑面积4000㎡,现有职工84人,开设妇科门诊、计划生育门诊、孕前优生门诊、男、女婚前医学检查门诊、孕检门诊、儿保门诊、妇女保健门诊、检验科、B超室、药房、收费室、内设产科住院部、信息统计科等。
二、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护理人员8名(含助产士):国民教育医学院校护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助产士可放宽中专学历)。
2、计划招聘临床医生3名(其中西医2名、中医1名):全日制医学院校临床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执业资格者优先。
3、计划招聘B超医生1名(影像或临床):国民教育医学院校影像或临床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有工作经验优先。
三、招聘岗位
岗 位 |
人 数 |
学 历 |
专 业 |
学历性质 |
其它要求 |
手术室 |
2 |
专科及以上 |
护理 |
国民教育 |
有工作经验优先 |
妇产科 |
6 |
专科及以上 |
助产士、护理 |
国民教育 |
助产士优先 |
中医科 |
1 |
专科及以上 |
中医临床 |
全日制 |
有执业资格证优先 |
儿 科 |
2 |
专科及以上 |
临床 |
全日制 |
有执业资格证优先 |
B超室 |
1 |
专科及以上 |
影像或临床 |
国民教育 |
有工作经验优先 |
四、招聘原则
遵循品学兼优、德才兼备、学以致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五、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2.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六、报名步骤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日—2017年12月25日
2、报名地点: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务科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相关事项: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要求的还需要携带资格证或本专业资格考试成绩证明。
(二)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直接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进行。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之和,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助产士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四)体检、审核及聘用
1.体检:所有岗位按1:1比例录取完成后统一安排时间在本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2.公示和聘用:考核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按相关规定程序到医院办理聘用手续。所有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考试组织及纪律
1.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取消录用资格。
2.整个考试聘用工作,在威信县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发出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及其它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
4.从事考试、考核、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六)本次招聘公告内容及具体招聘工作由威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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