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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7年前 (2018-02-17)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408
大连市第六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医院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能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
(一)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程序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医院采取本人实地报名形式进行。
2.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9日9时-2017年10月13日16时。
3.报名地点:
大连市第六人民医院人事科(机关楼205房间)
4.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及信息。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填写《大连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提交申报岗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籍信息查询证明,岗位有职称和执业准入要求的,同时要提交职称证书、执业证书等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2)本次招聘报考不收取任何费用。
(3)领取准考证。现场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同时领取准考证。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要形成1:2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没有形成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20分,职业能力测试占80分。试题全部为客观性题,笔试时限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7年10月17日上午09:00-11:00。
3.笔试要求:
报名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4.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10月23日登陆大连市卫生人才网查看合格分数线、合格人员笔试成绩、及拟定面试入围人员参加资格审查的有关要求。
5.面试人员:
对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2:1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按2:1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视为拟定面试入围人员,经资格审查后确定为正式面试入围人员。
对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形成2: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仍可进入面试。
(二)资格审查
医院招聘资格审核工作小组负责对拟定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为:报考人员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大连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年龄、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凡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合格的笔试成绩依次审查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医院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面试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3.面试要求:面试参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须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5: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等情况。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和体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大连卫生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工手续,订立劳动合同。
七、咨询服务
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需要咨询的,可直接拨打0411-39728617 (上午8:30-11:00、下午13:00-15:30)
八、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订立劳动合同)请留意大连市卫生人才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大连市第六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需求计划表.xls
附件下载地址
http://www.66rc.com/zhaopin/201710/11233088.html
大连金普新区招聘12名合同制森林消防队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数量和人员性质
此次招聘的森林消防队员,属于合同制人员。共招聘12名(全部男性)。从事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二、工资待遇
受聘人员的月基本工资2400元,有绩效工资,缴纳“五险一金”,工作期间统一配发制式服装。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森林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或具有B1以上(含B1)驾照且驾驶中型客车3年以上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以上并优先录用。
(三)身体健康,身高不低于1.70米,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裸眼视力不低于4.8,无纹身。
(四)年龄在20至35周岁,实际居住地为大连金普新区范围内,执行紧急救援任务时确保随叫随到,非值班人员需保证一小时内到达单位集结,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能够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年龄超出时间不满1年,视为合格;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食毒品历史;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曾经因违反劳动法律风格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参加或曾经参加“FLG”等非法组织的;
8、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10、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1日--10月17日。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30-11:00。
(二)、报名地点:开发区金马路260号人才广场4楼客服部。 联系人:景先生 咨询电话:65891611
(三)报名要求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1、须本人现场报名并携带相关材料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4、非本地户口需提供居住在大连金普新区范围内的居住证明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6、报名表1份(见附表),需本人手填或电脑打印真实详细信息。本人签名必须本人手填。
7、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
五、用工与管理
1.报名结束后由招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政治审查,符合条件者,统一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具体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
2、对各项考试合格者,将统一组织封闭培训两个月,进行军事化、体能和警务技能等培训。培训后,用工单位进行岗位分配。
3、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我中心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将聘用人员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期满由用人单位对被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合工作情形的,用人单位可将聘用人员退回至我中心,我中心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5、工资待遇按照金普新区管委会劳动合同制人员薪酬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派遣合同制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下载网址
http://www.66rc.com/zhaopin/201710/11233088.html
瓦房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面向全市招聘146名乡村医生公告
一、指导思想
坚持“品德技能优先,热爱卫生事业、安心农村工作”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统筹调配,切实把优秀人才引进到我市乡村医生队伍中,提升我市乡村医生队伍的整体水平,更好地为我市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三、岗位设置
(一)原则上卫生院所在地村不设村卫生室,原有的保持不变。
(二)2000人口以下的村暂设置1人,2000-4000人口村设置2人,4000人口以上村设置3人。原则上应有1名女性乡村医生。
面向全市招聘乡村医生146名,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瓦房店市2017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岗位表》。
四、招聘条件
(一)年龄:女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男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曾在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工作2年以上,防保站出具证明,男女年龄均放宽到50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医疗专业(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中专及以上学历、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中临床、中医类别报名条件的人员。
(三)原则上在本村长期居住的户籍人口报考本村岗位,本村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2:1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竞争比例时,邻村可报名,仍未达到2:1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五)基础理论扎实,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六)身体健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七)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与原单位存在劳动争议尚未解决的。
5、存在非法行医受过处分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15日通过瓦房店市人民政府网站、瓦房店卫生计生微信公众平台、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各村委会向社会公布招聘方案。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瓦房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科。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10月17日 上午8:3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
3、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现场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持如下材料:户口薄、毕业证、身份证、学历认证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5、资格审查:边报名边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规定的年龄、学历、户籍和其他条件。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笔试。凡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该报考人员资格,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6、报考人员公示。报名后,由各卫生院、防保站对报名人员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撤销。
7、2017年10月23日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地址:瓦房店市卫计局医政科。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为一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7年第三版)占20%;全科医学知识占80%。满分100分。笔试分两部分题型,主观题占40%,客观题占60%。
2、笔试时间及地址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间2小时。
3、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开考后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时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
(四)资格复审
笔试考试成绩公布后,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本人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证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若笔试成绩并列,则增加并列者进入面试,若不达比例的岗位,全部进入面试。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通过回答问题,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和举止仪表气质等,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使用标准的普通话回答问题。
3、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各测评要素所占比例为:综合分析能力25%、言语表达能力20%、应变能力25%、举止仪表气质10%、专业知识能力20%。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5、拟被录用人员的确定: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可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被录用人员进入体检环节。若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具有较高学历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一致的加试一场面试。
6、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瓦房店市人民政府网站、瓦房店卫生计生微信公众平台、各乡镇卫生院、各乡镇防保站公示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拟被录用人员在指定医院接受健康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由本人负担。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七)公示
体检结束,经审核合格的人员在瓦房店市人民政府网站、各乡镇卫生院、乡镇防保站及村委会公示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根据公示情况及体检结果确定聘用对象。同时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及《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注册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1年。
(九)岗前培训
由市卫计局统一安排聘用人员进行为期1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及操作技能)。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合格后由所在乡镇卫生院安排上岗。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本次考试、考核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评委和监考人员中凡有直系亲属参考的,要主动回避。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公平、公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
(二)各参考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纪律,如有违法、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笔试、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请留意公告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五)本次公开招聘设立咨询电话: 85616873,85616895.
附件:
1、瓦房店市2017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岗位表.xls
2、瓦房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下载网址:
http://www.66rc.com/zhaopin/201710/11233090.html
2016辽宁盘锦市国资委遴选事业编制人员3人公告
为促进我市国有企业董事监事工作,经市政府批准,市国资委(金融办)将通过公开遴选方式补充盘锦市国有企业董事监事服务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数量
面向盘锦市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在编人员。遴选人员数量3人。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信息源:免费招聘网_www.rcxx.com_淘才招聘网
盘锦市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基本条件信息源:免费人才网_www.rcxx.com_淘才招聘网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3.具有吃苦耐劳的工作热情和端正的工作态度,为人诚恳正直,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具有遴选公告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学历条件
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财经院校、金融、会计、审计及其相关专业毕业者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3.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和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条件;
5.其它不符合工作要求有关规定的。
三、遴选程序
公开遴选将采取发布遴选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
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盘锦日报媒体上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为11月4日至11 月18日。由市人社局和市国资委(金融办)共同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对合格人员进行报名确认。
1. 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4日至2016年11月16日。
(2)报名方式:从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lnpj.hrss.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式两份,贴照片。
(3)报名邮箱:报名登记表发至pjgzwdb@126.com。
2. 资格审查
由市国资委(金融办)组织资格审查工作,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市人社局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条件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1)报送相关审查材料:
①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3张。
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报送地点:政府采购中心三楼(惠宾大街115号)
(3)报送时间:2016年11月17日-18日
(三)面试
由市国资委(金融办)和市人社局组成面试考核小组,负责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考核。根据遴选报名人员数量,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初步确定遴选对象。
(四)考察
由市国资委(金融办)组成考察小组对拟确定的人选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同时对遴选人员档案进行审核。
(五)公示
考察结束后,初步确定的拟聘人选在其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确定的拟聘用人选由市国资委(金融办)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事项执行。凡被聘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四、纪律要求
要严格执行公开遴选政策规定。要按照《盘锦市国资委(金融办)公开遴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通过网站等媒介广泛宣传,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要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在遴选工作各环节中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要严格按规则和程序规范操作,按照发布的遴选公告要求,依规有序实施。
报名咨询电话:2830569 13998785216
原标题:盘锦市国资委(金融办)公开遴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附件: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下载网址:http://www.czzp.cn/news/newsinfo-95569.html
盘锦市国资委(金融办)公开遴选
事业编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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