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计划生育,产假,一胎二孩全面放开的相关最新政策
时间:7年前 (2018-02-20)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146
在全面放开二孩的背景之下,
一直备受关注。
再婚夫妻已有孩子想再生?
9月27日,广东省召开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期两天半。会上,省卫计委主任段宇飞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透露公众期待已久的关于再婚和子女病残等特殊情形的生育法规。
据了解,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12月30日审议通过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对于再婚和子女病残等特殊情况的再生育政策并未做出具体规定。此次提交审议的草案将可再婚再生育情况进行了细化,并增加了兜底条款。具体包括五种情况:
1、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两个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现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胎(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3、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一方生育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4、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另一方生育一个或两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5、再婚夫妻的再生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两个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现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除已规定的条件外,因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并报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后施行。
为提升新出生婴儿照顾水平,进一步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结合我省实际并参考外省规定,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三十日延长至八十日。这意味着,修正案草案若获得表决通过,广东省职工产假将由最少128天延长至最少178天。
《修正案(草案)》中明确,为进一步方便公众实施输精(卵)管复通手术,删除第二十二条“已采取绝育手术的夫妻,符合法律、法规再生育规定的,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后,可施行输精(卵)管复通手术”的规定。凡已经采取绝育措施的群众,不论是否符合再生育条件,均可自行到医疗机构实施复通手术。
修正案草案中还调整了再生育审批机构,根据国家卫计委的建议,将再生育的审批机构由“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修改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一步规范对再生育行为的管理。明确了对农村居民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基数,将对农村居民的征收基数明确为“上年”农村居民(常住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
按计划,该修正案草案将于9月29日进行表决。如果通过,即可在公布之日起实施。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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