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八字不合悔婚,同居女友已怀孕

时间:7年前 (2018-03-04)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411

导读:
事情来得太突然了,十天前还好好的,没想到出现这离奇的一幕,“八字不合”?会克夫?小编真是服了,敢情还活在封建社会呢,女子都怀孕了,最后迫不得已把它打掉了,男方家的态度更让女子很伤心,最后,小编想说,远离渣男呀!



90后女孩小韦和男友小苏恋爱两年多,小韦怀孕后,双方准备结婚,甚至在小韦的家乡已宴请亲友宣布订婚。没想到小苏却因为听说他与小韦的“八字不合”而悔婚。万般无奈之下,小韦只好选择流产,并将小苏告上法院索赔5.7万余元,其中精神损失费5万元。小苏的理由是小韦有失诚信悔婚,侵犯了她人格权下的性权利。恋爱结婚不成,是否就侵害了一方性权利?昨日下午,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该起离奇侵权案。法院当庭认定,小苏侵害了小韦的健康权,应赔偿小韦各项损失1.7万元,其中精神损失费1.2万元。


离奇案件
男女因 “八字不合”悔婚

小韦是都安人,今年刚满23岁,原在武鸣工作。2013年4月,小韦在网上认识了大她一岁的小苏,小苏在南宁工作。当年5月,两人见面后互生好感,开始了一段异地恋。这样相恋了两年,2015年7月,小苏萌生了想结婚的想法,小韦便辞职到南宁,与小苏同居。




今年初,小韦去医院检查,发现怀孕。女友怀孕,结婚顺理成章排上日程。今年2月4日,小苏和家人来到小韦老家准备提亲。当天,小苏家人按风俗给了小韦父母1.5万元。小韦的父母就用这笔钱大摆宴席,邀请亲朋好友参加,并向他们宣布小韦要结婚了。同时,小韦的父母还提出,要求小苏家按照习俗在结婚时送小韦家一头猪,但因路途遥远,可以给5000元由他们采购。



小苏的悔婚行为,让小韦无脸面回老家生活。今年6月,小韦将小苏告上法院。她认为,小苏的行为有失诚实信用及道德准则,侵害了她人格权下的性权利,使她生理、精神遭到双重打击,小苏应赔偿她流产的手术费、误工费7600多元,精神损失费5万元。


争议焦点
结婚不成是否 构成侵权

当天小苏未到庭,小苏的代理律师首先向小韦表达了歉意。对小韦和小苏相恋及怀孕流产,律师都表示认可,但对5万元精神损失费,认为太高了。



而小韦则认为,两人恋爱期间,是小苏错误处分自己的“性权利”,才导致小韦怀孕。小苏悔婚后,对她的精神和身体造成了极大伤害。


小苏的代理人则坚持认为,因恋爱结婚不成,就说一方对另一方构成侵权不妥,小苏的行为最多仅是不符合道德,但是并没有违法。


法院宣判
男方侵犯了女方健康权

在休庭30分钟后,法院继续开庭,并当庭宣判。


法院认为,小苏在明知小韦怀孕的情况下,径直拒绝结婚并隔绝沟通渠道,且无任何善后措施和积极行动。婚姻自由须以遵守法律、符合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为条件,以承担和履行一定的义务与责任为前提。





对于小韦的精神损失费,法院认为,小苏的过错及其行为,不仅对小韦的身体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同时也使得小韦的精神遭受了巨大的痛苦,法院酌定小苏向小韦赔偿精神损失费1.2万元。




法官当庭宣布,小苏向小韦赔偿各项损失近1.7万元。


庭审结束后,小韦表示对结果不是很满意,她想要的是小苏的一声道歉。而小苏的代理人则表示,小苏在该事件中也很受伤,但碍于家人的压力,不敢与小韦见面。

来源: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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