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鄂前旗继续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按照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及时兑现奖励扶助资金,累计发放农村牧区独生子女奖励费、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和农村牧区计划生育补助45—59周岁独生子女、双女户养老保险补助223.649万元。其中,农村牧区独生子女奖励受益对象331人,奖励金额共15.888万元。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受益对象459人,补助金额共41.31万元。农村牧区计划生育补助45—59周岁独生子女、双女户养老保险补助受益对象3080人,补助总金额166.451元。
鄂前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刘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