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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7年前 (2018-02-18)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584
宝卫专技发〔2017〕698号
宝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做好2017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市管各单位:
市局决定将于近期为我市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办理首次注册及执业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注册条件者。
二、注册基本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原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以下健康标准:
1、无精神病史;
2、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3、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三、提交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申领表》2份;
2、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学历证书需与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时提供的一致);
4、申请人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由各县区卫计局和市直市管各单位负责审核,不用上报市局);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由各县区卫计局和市直市管各单位负责审核,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6、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不能提供两寸照片或小一寸照片);
7、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陕西省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原件)(二级专科医院的体检证明无效);
8、医疗单位临床实践证明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
9、医疗机构聘用护士在岗有效证明;
10、《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取得护士初级士职称)后超过3年未注册的办理首次注册,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在市中心医院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所有申请人需在护士电子化注册个人端申请首次注册业务,机构端进行审核。
1—7项由申请人向所在医疗机构提交,8—10项可由医疗机构统一出具,同一医疗机构只需提交1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四、办证注册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办证注册流程
1、2017年11月24日—12月3日。
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市管各单位收集汇总本辖区、本单位护士办证注册材料,指定专人将拟办证人员信息录入本单位《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并制作花名册(护士总人数在20人以上的医疗机构必须使用软件管理,护士总人数少于20人的医疗机构由县区卫计局组织统一录入)。
2、2017年12月4日—12月11日。
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市管各单位将办证材料整理完备后报市卫计局,市局组织初审全市注册人员材料,完成网上初审,制作花名册及执业证书,报省卫计委审核盖章。
(二)审核时间安排
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市管各单位报送时间安排如下:
12月4日 上午: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康复医院、市口腔医院、市疾控中心、市中心血站、市第三人民医院;下午:市第二人民医院、西安医学院附属宝鸡医院、陕西省荣复军人第一医院、宝鸡永康亚健康医院、宝鸡德仁中医医院。
12月5日 上午:宝鸡高新人民医院、宝鸡市第五人民医院、宝鸡远大肛肠医院、宝钛集团职工医院、蔡家坡医院、明德骨科医院;下午:解放军第三医院、宝鸡韩美美容门诊部、宝鸡现代泌尿专科医院、宝鸡正骨骨科医院、宝鸡丽人医院。
12月6日 上午:千阳县卫计局、麟游县卫计局、太白县卫计局;下午:眉县卫计局。
12月7日 上午:渭滨区卫计局;下午:扶风县卫计局、陈仓区卫计局。
12月8日 上午:金台区卫计局、陇县卫计局;下午:岐山县卫计局。
12月11日 上午:高新区卫计局、凤县卫计局;下午:凤翔县卫计局。
五、工作要求
1、各县区卫计局及市直市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护士执业首次注册工作,抽出专人负责,及时收集符合首次注册人员相关资料,严密组织、严格审核,确保《护士执业证书申领表》相关内容填写完整,不缺项漏项,审查意见栏本单位和县区卫计局要分别签字盖章。同时编制首次注册人员花名册,花名册人员身份证号码应准确无误,医疗机构名称应与注册信息系统录入的名称一致,确保注册工作质量。
2、各医疗机构新聘用护士时原则上应以其学历及考试成绩证明作为护士执业资格依据,达成聘用意向后应按规定统一办理新入职护士执业证书。本次首次注册工作以县区或市直市管医疗卫生机构为单位统一组织进行,市局不接受个人申请。
3、注册材料按花名册人员序号排序分两类装袋,第一类:《护士执业证书申领表》一式两份。第二类:①学历证书原件②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③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将以上三样材料从左上角装订在一起。④《陕西省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及原始检查单据⑤医疗单位临床实践证明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⑥医疗机构聘用护士在岗有效证明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及其他。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并按照花名册人员序号排序粘贴在A4纸上(只粘贴上边缘),同时在照片下方空白处写上序号及姓名。
4、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建立完善护士执业档案,在发证注册办理结束后,除省、市、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需留存材料外,其余材料均由各医疗机构纳入护士执业档案统一管理。护士需变更注册时,护士执业档案要及时移交新注册医疗机构管理。
5、按省卫计委要求市局将于2017年12月11日前结束本次注册材料审核工作,请各县区卫计局、各医疗卫生机构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核上报工作。首次注册所需的各种表格均可从宝鸡卫生计生信息网下载,市局不再统一印制。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申领表
2、陕西省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3、医疗单位护士临床实践证明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
4、医疗卫生机构护士聘用证明
5、宝鸡市2017年护士执业首次注册花名册
宝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1月24日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申领表
县(区):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日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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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党派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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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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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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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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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西医护理( ) 中医护理( ) 助产士( ) 其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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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参加工作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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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从事护理工作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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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学 历 |
西医护理 |
本科( )大专( )中专( )卫职校( )职校护士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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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护理 |
本科( )大专( )中专( )卫职校( )职校护士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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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专业 |
本科( )大专( )中专( )高中( )初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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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职称 |
晋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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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职称批准单位 |
批准文件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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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考试年度 |
报考专业 |
考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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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 奖励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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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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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
年 月 日 |
县卫生计生局:
年 月 日 |
地(市)卫生计生局:
年 月 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填表说明
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适用于1995年以后(含1995年)护理专业毕业、取得护士资格证书后申请首次注册时的人员。请认真阅读以下各项内容后,用钢笔如实填写。除个别项目填入代码(□标识)及汉字外,其余请在符合的选择项目(a、b…)上用“√”标识或在格内填入选项字母。不符合的项目可以不选择,未列入的项目请在“其它--”栏内填写。
表格中有关工作单位行政区划代码、医疗机构类别代码、医疗机构核定分类代码、单位隶属关系代码等。凡附表中未列出的,申请人可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区县卫生局卫生统计信息主管科室查询。如申请人不能填写可由单位负责人或注册机关填写。
现逐项说明如下:
1、“申请人简况”部分:
护士执业考试总成绩可向本单位或各区县卫生局查询。免考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第七条和当地“护士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免于护士执业考试者。执业证书编码即申请人执业证书上的编号。
2、“护理专业最高学历教育”部分:
护理专业学历指获得高等医学院校及普通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文凭。
3、“本注册年度内继续护理学教育累计学分”部分:
继续护理学教育累计学分按卫生部和陕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分授予办法规定,在本注册年度内获得的累计学分数。
4、“工作单位及工作详情”部分:
护理工作岗位是指根据护士当前所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工作科室或工作性质,依照附表5中列入的项目而进行的界定。护士在“护理工作岗位”从事护理工作称为“在岗”。未列入而属于护理工作岗位的项目在“其它”栏内填写。在中西医结合病房或门诊工作,按“病房”或“门诊”代码填写。
“工作类别”项中:临床护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人员。护理行政管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护理部担任护士长以上行政职务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从事护理管理的人员。护理教育指高等医学院校或中等卫生/护士(理)学校专职从事护理教育人员。护理研究指专职从事护理研究人员。社区护理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护理人员。其它指非上述人员。
5、“申请人工作单位意见”部分:
“在岗”包括①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护理工作;②在医学院、校从事护理专业教育;③在卫生行政部门从事护理行政管理;④在护理学术团体、护理中心从事护理学术交流及研究等工作的护士。“不在岗”指在上述机构和部门以及其他机构和部门中从事非护理工作的护士。
为二年后准确填写“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请将本次注册申请表中易变更的项目留底保存。
申请表2份 说明1份
附件2
陕西省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近期 二寸免冠 正面半身 彩色照片 (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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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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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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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地 |
民族 |
婚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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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病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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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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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 |
祼眼视力 |
左 |
右 |
医师意见: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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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视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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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 疾 |
|||||||||||||||||||||
色 觉 |
|||||||||||||||||||||
耳 鼻 喉 |
听 力 |
左 |
右 |
医师意见: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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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 疾 |
|||||||||||||||||||||
鼻及鼻窦 |
|||||||||||||||||||||
嗅 觉 |
|||||||||||||||||||||
咽 |
|||||||||||||||||||||
喉 |
|||||||||||||||||||||
口 腔 |
粘膜 |
医师意见:
签名: |
|||||||||||||||||||
牙及牙龌 |
|||||||||||||||||||||
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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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科 |
呼吸 |
次/分 |
脉搏 |
次/分 |
血压 |
/ mmHg |
|||||||||||||||
发育及营养 |
医师意见:
签名: |
||||||||||||||||||||
神经及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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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及呼吸道 |
|||||||||||||||||||||
心脏及血管 |
|||||||||||||||||||||
肝、脾、双肾 |
|||||||||||||||||||||
腹部包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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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外
科 |
身 高 |
厘米 |
体 重 |
千克 |
医师意见:
签名: |
皮 肤 |
淋巴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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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颈 |
甲状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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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 柱 |
四 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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肛 门 |
生殖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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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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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 助 检 查 结 果 |
胸 片 |
医师签名: |
|||
心电图 |
医师签名: |
||||
肝功能 |
检验师签名: |
||||
乙肝两对半 |
检验师签名: |
||||
血常规 |
检验师签名: |
||||
尿常规 |
检验师签名: |
||||
体
检
结
果 |
结果:(请在以下项目序号前“√”表示选定该项体检结果) ①健康或正常 ②一般或较弱 ③有慢性病
④传染病传染期 ⑤精神病发病期 ⑥身体残病 说明:一、如选择上述结果③,请继续在下列符合的项目上用“√”表示: 1、心血管病 2、脑血管病 3、慢性呼吸系统病 4、慢性消化系统病 5、慢性肾炎 6、结核病 7、神经或精神疾病 8、糖尿病 9、其他 二、如选择上述结果④⑤⑥之一者,请具体说明:
体检医院盖章
医师签名: 体检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
执 业 机 构 意 见 |
执业机构盖章 负责人签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注:以上标表格均需用A4纸打印
附件3
医疗单位护士临床实践证明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
姓 名 |
性 别 |
出 生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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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所学 专业 |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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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 学历时间 |
身份证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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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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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地址、邮编及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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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情况 |
机构法人 机构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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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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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医疗卫生机构护士聘用证明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年龄 |
|||||||
毕业 学校 |
学习专业 |
学历 |
||||||||
身份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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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技术职称 |
护士 |
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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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单位、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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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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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意 见 |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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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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