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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7年前 (2018-02-05)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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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药学角度分析,根据用药时间推算,药物清除后,胎儿还没有开始骨骼发育,可以继续妊娠,但如果有流产或出血风险,不要保胎。
患者情况:林某,女,29岁,肺炎(不知道自己怀孕)。
用药情况:乳酸环丙沙星氯化钠注射液0.2g,静滴,每次0.2g,每日2次,共7天。
病好后,发现月经没来,经检查确认已经怀孕。
患者查说明书后得知,环丙沙星会影响胎儿软骨发育,孕妇禁用!
问:孩子留还是不留?
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解答患者的咨询?
一
已证实的人类致畸药
二
药物对不同妊娠时期的影响
妊娠期间,药物可影响母体内分泌、代谢等,间接影响胚胎、胎儿,也可通过胎盘屏障直接影响胎儿。最严重的药物毒性是影响胚胎分化和发育,导致胎儿畸形和功能障碍,与用药时胎龄密切相关。
● 着床前期,即受精后2周内
此期的受精卵与母体组织尚未直接接触,还在输卵管腔或宫腔分泌液中,故着床前期用药对其影响不大,药物影响囊胚的必备条件是药物必须进入分泌液中一定数量才能起作用,若药物对囊胚的毒性极强,可以造成极早期流产。
● 晚期囊胚着床后至12周左右是药物的致畸期
这个时期是胚胎、胎儿各器官处于高度分化、迅速发展、不断形成的时期,首先是中枢神经系统(脑)、循环系统(心脏)开始分化发育,随后是感觉系统(眼、耳)、肌肉骨骼系统(四肢)等。此时孕妇用药,其毒性能干扰胚胎、胎儿组织细胞的正常分化,任何部位的细胞受到药物毒性的影响,均可能造成某一部位的组织或器官发生畸形。
● 妊娠12周以后直至分娩
胎儿各器官已形成,药物致畸作用明显减弱。但对于尚未分化完全的器官,某些药物还可能对其产生影响,而神经系统因在整个妊娠期间持续发育,故药物对神经系统的影响可以一直存在。
三
妊娠期用药风险评估三要素
在进行妊娠期风险评估时,至少需要知道下面三个问题。
● 用药距末次月经的时间?
该孕妇用药时间距末次月经的时间:23天~29天。
● 平时的月经周期多久?
该患者月经周期为28天,且较为规律。通常情况下,妇女在末次月经后14天排卵。
● 药物性质(药物对胎儿的影响)?
环丙沙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可通过胎盘屏障。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C级。
妊娠期妇女禁用!
评估建议:
从药学角度分析,根据上述用药时间推算,药物清除后,胎儿还没有开始骨骼发育,可以继续妊娠,但如果有流产或出血风险,不要保胎。
温馨提示:
性生活时未采取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在使用抗病毒药(利巴韦林)、喹诺酮类抗菌药(左氧氟沙星、环丙沙星、莫西沙星等)、氨基糖苷类抗菌药(阿米卡星、庆大霉素等)、四环素类抗菌药(米诺环素等)之前,建议进行妊娠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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